2019年5月12日16时许,被告人刘某甲非法进入其前妻刘某乙位于大黄山街道东泰佳苑的住宅。刘某乙回家发现被告人刘某甲后要求其离开,被告人刘某甲拒不离开并抢走刘某乙手机,后对刘某乙进行殴打,并持屋内水果刀威胁刘某乙,致刘某乙嘴部、鼻部受伤。当日18时30分许,民警接刘某乙家人报警后,至现场将被告人刘某甲抓获。
2019年7月24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刘某甲以非法侵入住宅罪提起公诉,现该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9年5月12日16时许,被告人刘某甲非法进入其前妻刘某乙位于大黄山街道东泰佳苑的住宅。刘某乙回家发现被告人刘某甲后要求其离开,被告人刘某甲拒不离开并抢走刘某乙手机,后对刘某乙进行殴打,并持屋内水果刀威胁刘某乙,致刘某乙嘴部、鼻部受伤。当日18时30分许,民警接刘某乙家人报警后,至现场将被告人刘某甲抓获。
2019年7月24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刘某甲以非法侵入住宅罪提起公诉,现该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