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7日至3月27日间,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已取保)先后伙同高某某、赵某甲等人,在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一咖啡店内实施酒托诈骗。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将从网上获得的被害人信息发给酒托女段某某等人,由段某某等人以相亲、交友为由将被害人诱骗至高某某、赵某甲等人经营的一咖啡店内,采用以劣质红酒冒充高档酒等方法骗取他人钱财。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徐某某、段某某结伙骗取郭某某、赵某乙、孟某某、孔某某、楚某某等人共计2万余元,其中段某某参与诈骗6起,共计8千余元。
2019年7月10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段某某批准逮捕,现该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