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律》与明初法制变革
2018-06-27 15:59:00  来源:法制网

   将听从主司枉法裁断定性为奸党,看似为了保障判官的独立审判,但实际上是向官员表明,只能忠于皇帝,而不能忠于上级

  □ 沈玮玮 陈雅雯

  大明开国之初即开始推行中央集权统治,废除了自宋代以来的中书省和宰相,由皇帝直接统辖六部,巩固皇权。与此相适应的是,在立法方面,洪武七年(1374年)2月颁行的460条《大明律》,调整了唐律的12篇体例,以六部之名命名各篇,乃是以行政职能替代了法律行为的新命名方式,形式上将律典进一步行政化,几乎和令没有了区别。由于皇权强大,与《大明律》同时而颁行的《大明令》几乎废而不用,此后也不再制令。这是皇权集中呈现的立法结果。在军事方面,不再设置类似于宋代枢密院这样的最高军事机关,另置五军都督府,直属于皇帝。

  总之,明初几乎将宋代以来官僚政治模式全盘打破,进一步巩固中央集权,这些均能够从以《大明律》为代表的明初法制变革中找到证据。

    罪名与刑罚变革 

  《大明律·吏律》首创奸党罪,规定“凡奸邪进谗言左使杀人者,斩;若犯罪律该处死,其大臣小官巧言谏免,暗邀人心者,亦斩;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若刑部及大小衙门官吏不执法律,听从主司指使出入人罪者,罪亦如之。”据此看来,奸党分为四类:前三类是从朝臣奸邪进谗言,扩展到为罪人说情,暗邀人心,最后直接规定“交结朋党、扰乱朝纲”,如此模糊和不具有任何操作标准的主观罪状描述,不仅惩处本人,而且“妻子为奴财产入官”,完全超过了前述进谗言和买人心的严重后果,成为“欲加之罪”的“口袋罪”。仔细分析,奸邪进谗言或可导致皇帝冤枉好人,与教唆犯类似,乃奸诈小人之举,确实很可能有奸邪的“党羽”存在。但所谓的“谏免”,即为罪人说情,很可能完全出于正义感,并非为了暗邀人心,这种将难以断定的动机作为定罪依据,实在是赋予了皇帝大权。以上三种“奸党”基本上可以算作是思想犯。“君亲无将,将而必诛。”对于君主、父母只要有谋反之心,不管有无实际行动,都必须诛杀。前三类奸党均可视为扰乱朝纲独断之行为,背后即便是没有朋党,但为了防患未然,仍作为朋党来处置。

  第四类奸党涉及到司法领域,即直接将听从主司枉法裁断定性为奸党,以强化皇帝对司法的把控。这一行为看似为了保障判官的独立审判,但实际上是向官员表明,只能忠于皇帝,而不能忠于上级。当然,前两种奸党都可以视为干扰司法,比如奸邪进谗言,借刀杀人,以及替罪人说情,网开一面。但都不是直接针对司法官员,而且完全被统合在第三类“扰乱朝纲”之中,因此,四类奸党罪应该是一个整体,都是为了强化中央集权。其后果便是每逢内部出现危机,大明总是迭兴大狱,并以奸党罪滥杀臣下。

  《大明律》最大的特点是“重其所重、轻其所轻”,这是强化中央集权的结果。例如对直接危害统治的“贼盗及有关帑项钱粮等事”,明代较唐代处刑较重;对“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一般性犯罪,明代在用刑上则较唐为轻。刑种的创新也可以印证中央集权的进一步强化,例如廷杖。隋文帝时已使用廷杖,但随着唐宋士大夫地位的提升,如此有辱斯文的刑罚被弃。元代重新启用了廷杖,明代则加以继承,由皇帝决断、司礼监监刑、锦衣卫执行,直到崇祯皇帝仍未停止廷杖。再如充军刑,始于宋代,明代列为正式刑罚,按地点远近分六等:极边、烟瘴、边远、边卫、沿海、附近。这一刑罚设计一改传统根据里程来设定流放距离远近的做法,而是以较为模糊的附近、极边等来界定,实在是赋予了皇帝更大的专断性。

    治官与成果巩固 

  明初完全可以利用朋党政治,模仿宋代“异论相搅”的用人模式来使官员相互制约。但是,这样倒不如将权力全部集中于帝王手中来得实在。明初废除宰相之后,便开始利用宦官来拱卫皇权。宦官当权的朝代有东汉、唐代和明代。然而,东汉和唐代的宦官一般在王朝晚期权威失衡之际得势。而明代宦官则从开国初期便在国家体制中占据重要地位,但从未造反过,这是明代中央集权控制得当的效果。

  治官不治民,但明代对百姓的约束并未放松,曾实行严格的户籍管控。管控之外还利用百姓来监控官员,乡村普遍设立了旌善亭和申明亭,意在依赖于地方权威,以通俗的案例,甚至小说故事,向庶民大众讲读宣传法令,强化百姓监督官员的效果。更有甚者如《大诰》规定“民拿害民该吏”,允许百姓直接将贪官污吏绑缚京城送交皇帝治罪。

    为了确保明初法制变革成果,朱元璋曾下诏《大明律》“令子孙守之,群臣有稍议更改,即坐以变乱祖制之罪。”同时,为了保证群臣谨守圣旨,《大明律·吏律公式》首列“讲读律令”条:“百司官吏务要熟读,讲明律意,剖决事务。每遇年终在内从察院,在外从分巡御史、提刑按察史官,按治去处考校。若有不能讲解,不晓律意者,初犯罚俸钱一月,再犯笞四十附过,三犯于本衙门递降叙用。”此条的本意是为了克服以八股文入仕之官不明律令之学,以至每遇民讼往往不辨是非,受制于幕吏的弊端,实际上则是为了让群臣谨遵圣意,维持中央集权之统治目的。 

  编辑:张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