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间,被告人许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驾驶电动车至徐州经济经济技术开发区欧蓓莎商城盗窃水龙头、花洒等建材,共作案9起,被盗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47598元。
2021年5月6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许某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间,被告人许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驾驶电动车至徐州经济经济技术开发区欧蓓莎商城盗窃水龙头、花洒等建材,共作案9起,被盗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47598元。
2021年5月6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许某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