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3日21时许,被告人司某某酒后无证驾驶小型轿车上道路行驶,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三环高架快速路三环北路出口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徐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被告人司某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43.8mg/100ml血 2021年5月10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司某某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司某某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2021-05-31 10:42:00 来源:
编辑:张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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