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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孙某某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2021-05-31 10:42:00  来源:

  2019年7月11日5时许,被告人孙某某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蟠桃二期东门附近买菜期间,与被害人闫某某(女,1970年10月出生)因琐事发生口角,被告人孙某某持葱甩砸闫某某头部一下,闫某某至旁边油饼店拿菜刀威吓被告人孙某某,后该菜刀被他人拿回,被告人孙某某被某某打一耳光后,随即击打闫某某两耳光,并拽其头发、手臂将其摔倒在地,对其继续实施殴打,致闫某某身体多处受伤。经鉴定,闫某某左膝部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2021年5月21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孙某某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编辑:张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