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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检察院对被告人马某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2020-05-29 11:38:00  来源:徐州经开区检察院

  2020年1月2日11时许,被告人马某某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色年华三期工地,盗窃其工友蒋某某放在工地保安室内的华为P30pro手机1部,并将该手机关机后藏匿于该工地26号楼地下室。经徐州市价格认定中心价格认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2470元。

  案发后,被告人马某某已取得蒋某某的谅解。

  2020年5月14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马某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编辑:张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