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至2019年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一小区内,使用人民币电子模板、彩色油墨等设备,伪造面额为10元、20元的假人民币,并在网络上利用QQ寻找买家将伪造的假币进行出售,其中2019年3月至今共向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出售假币6次,涉案面额共计18600元。2019年5月16日公安机关在陈某某家中现场查获假币总额共计283660元,经鉴定以上被查获疑似人民币假币均为假币。
2019年3月至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先后六次通过QQ聊天、微信转账从陈某某处购买面额为20元的假人民币共计930张,假人民币总面额共计18600元。
2019年6月15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李某某批准逮捕,现该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