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8日凌晨1时45分许,孙某某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载李某沿高新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彭祖大道右转弯行驶至路口西800米处撞到路边树上发生交通事故,李某因事故导致当场死亡,孙某某重伤,电动车损坏。经交警部门依法认定,孙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孙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因李某死亡,截至目前孙某某仅赔付了4万元,李某妻子离家出走,家中留下8岁的儿子李某某,由李某的父母抚养,其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申请人属于国家司法救助范围,属于检察机关予以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
经开区检察院对李某某开展司法救助
2019-05-05 16:20:00 来源:徐州经开区检察院
编辑:张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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