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名校分校招聘学科老师和非教学管理类老师,今年3月份,刘先生在高中同学李晓的朋友圈,看到这样一条信息。当时,刘先生正有为妻子换工作的打算,对这条信息格外关注,他在微信上向李晓咨询招聘的相关事宜。
李晓称,非教师类的岗位需要七八万的介绍费,教师类岗位需要十二万的介绍费,只要简历能通过初审,面试肯定没有问题,入职三年后,自己家孩子可以直接入校就读小学,将来初高中也可以择优录取。
光是能让孩子在名校就读,就让刘先生很是心动,他表示想要一个名额。5月份,李晓通知他,有一个图书管理员的名额空出来了,月薪五六千,五险一金,孩子就读学费减半,介绍费18万。最终,两人谈妥了13万元的介绍费。
在转账了3万元后,李晓将劳务协议发给刘先生。刘先生觉得协议内容需要修改,两人面谈后没有签订这份协议。此时,刘先生的妻子觉得教务管理岗位更适合她。李晓告诉刘先生,这个岗位需要中介费28万,且在一个星期内支付20万,但是薪资待遇比图书管理员高三四千。
接下来的几天,刘先生忙于筹钱,李晓忙于催促,并将中介费降低到25万,甚至表示可以替他们垫付5万。在中介费不能再降的情况下,刘先生将17万转给了李晓。
转眼到了6月份,还没有接到任何面试通知,面对刘先生的焦急,李晓让他放心,只是面试时间改为7月份,并催促他支付剩下的5万元。7月份,在收到面试短信后,感觉这份工作已经是囊中之物,刘先生付清了中介费。
然而,到了面试时间,刘先生和妻子去了学校,才发现招聘早已结束,人员都已经到岗开始工作了。刘先生给妻子发送面试信息的手机号码充了10元话费,缴费单显示这个手机号码的主人为李晓,意识到被骗的刘先生去派出所报案。
据调查,受害人并不止刘先生一人,李晓的朋友王小姐被她用同样的方式骗了13万元。今年3月份,27岁的李晓在一次饭局上听说这所新成立的学校正在招聘教职工,席间聊起找工作难,大家感慨哪怕花个十万八万的进去也是值的。没想到,饭桌上的闲聊给李晓提供了思路,她在网上搜索,发现这所学校真的在招聘,就在朋友圈发布了招聘信息,并备注“有需要的可私聊”。因为是同学、朋友关系,且李晓家境较好,两名被害人没有对她产生任何怀疑。在骗得介绍介绍费后,李晓与被害人签订劳务协议,并用自己的手机号码以学校教务处的名义,向被害人发送面试短信,以此拖延时间。38万的中介费被她用于偿还自身债务及网络娱乐消费。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李晓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检察官说法】
找工作不能轻易相信熟人介绍,至少要到招聘单位核实清楚是否确有其事,或者拨打招聘单位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凡是涉及到钱财问题,都要多留个心眼,“清闲稳定福利好”的工作,可能是个馅饼,也可能是个陷阱。
(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