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柱荣。肖大明 张伟祯 摄
“去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0件22人,与2016年同比件数上升400%、人数上升340%,超过前三年最高立案数……受到上级院的充分肯定。”2018年1月15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德胜在2017年度工作总结会上把职务犯罪工作作为突出亮点向全院干警通报。
大家可能会想,负责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一定是像《人民的名义》里侯亮平这样年轻的干警,其实不然,负责此项工作的女检察官黄柱荣,已51岁,而她走上职务犯罪侦查岗位才1年多。但她敢于啃硬骨头,下苦功夫,使得扑朔迷离的案件拨云见日,2017年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有了较大起色。
不言放弃 坚守法治挖蛀虫
“刚刚召开的检察官会议上,大多数一线自侦办案人员以及经验丰富的检察官都认为,就目前掌握的证据,他们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我们还是不要在这个案子上浪费功夫了。”2017年5月,在办理某国企部门负责人挪用公款一案时,同事这样劝道。
已经换了一个办案组了,还要再换一个吗?凭着多年办案经验,黄柱荣认为该企业这个部门负责人一定有问题,而且问题还不小,就这样放弃,她不甘心。一是因为这个案子院领导和部门同事都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二是放弃的话意味着一个蛀虫可能逍遥法外。在她的坚持下,职务犯罪侦查部打破原有办案组各自为政的办案模式,从全院抽调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组成新的办案组,专门负责这个案子。黄德胜检察长也亲自上阵指导,调整侦查方向,寻找新的突破口。最终,该案成功立案,一连串的证据逐渐浮出水面,犯罪嫌疑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也为国家挽回了100多万元的损失。
“遇到大案时,她都是在加班,拿床被子偎在椅子上思考、分析案情,有时一熬就是一通宵。”谈起黄柱荣,原职务犯罪侦查部检察官刘绪清深有感触地说。为了更有效地开展工作,大多数的调查取证、审问基本上安排在周末。为了避免被打扰,除了检察长和专案组的电话,其它号码黄柱荣基本上不接。她一心扑在案子上,时刻要求自己“办案就要办成铁案,要经得起任何检验”。
“从0件到22件,从几万元到百万元,从一般干部到科级干部,从个人贪腐到窝案串案……”在黄柱荣的带领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迅速打开局面,所办案件呈现出涉案金额大、窝案串案多、涉及职能部门多、干部职级高等特点。谈起成绩,黄柱荣却说:“全靠这帮年轻人,他们有闯劲、爱学习、求进步,正是因为他们勤勤恳恳的付出,这项工作才有了十足的提高。”
迎难而上 千里取证零口供办案
在调入职务犯罪侦查部前,黄柱荣是刑事执行检察业务领域的办案能手。
2016年,在全省开展规范羁押场所执法活动专项检察中,黄柱荣发现某看守所警察柯某有“出卖立功线索”的嫌疑。而柯某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对于调查取证有很大的阻碍。困难没有阻挡黄柱荣把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的决心和信心,侦查中她带领办案组,行走15个省市,调查获取证据,最终查明柯某利用职权收受索取贿赂、出卖立功线索的犯罪证据,打破了柯某企图以零口供对抗侦查的妄想。最终,柯某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因为黄柱荣的突出表现,2017年9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下文通报表彰,黄柱荣荣记个人二等功。
在刑事执行检察业务中,她始终坚持精益求精,不放掉一个有用的线索,敢于直面困难和阻力,她所承办的侦查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分别被评为全国优秀案例、全省经典案例,她自己获得了“全省优秀派驻检察官”的称号。
锲而不舍 7年诉一案铸精品
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工作前,黄柱荣已经是民事行政检察业务领域的专家。
多年前,在唐某的离婚诉讼中,因为法官失误,未将记录在开庭笔录中的财产分割写入裁判文书。时过四年,男方以离婚时房产未分割为由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支持男方诉求。审理此案,她几乎遭遇了所有的压力:高压、威胁、人情网。最终,她冲破所有的阻力,使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可惜的是,再审法院依然维持错误的判决。要对此案再次进行监督,不仅要面对更大的压力,牺牲常人所拥有的安宁和平静,付出更多的辛勤和汗水,还会面对许多法律和司法实践无法破解的难题。可她是个眼里容不下沙子的人,她崇尚法律,相信正义,哪怕是迟到的正义。她首次对一起基层法院判决的案件写下了建议省院提出抗诉的审查终结报告,成为全省第一例“抗了又抗”的民事案件,得到了省院和再审法院的支持。
对正义的追求,对职业的执着,使她用了7年的时间,把一起普通的申诉案件经营成了精品案例。正是凭着这份锲而不舍的精神,追求极致的信念,她刷新了该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记录。办案数量、质量、综合考核连续排名全市基层院第一;一些做法还在全国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2013年3月,她审查提出抗诉的某企业申诉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全国首届精品案例评选中,被评为精品案例,她个人被纳入全国民事行政工作专家人才库。
在2002年进入检察机关后,黄柱荣始终以“拼命三郎”的精神去拼搏、去钻研,力争每一项工作都走在前列。遇到困难时,她不提主客观条件,反而是迎难而上,积极主动地去创造条件,直至事情完美地解决。
“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黄柱荣从检十余年,从民事行政检察到刑事执行检察再到职务犯罪侦查,在一路攀登检察业务的高峰途中,她以自己决绝的坚持和追求极致的信念,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取得了一项又一项骄人的成绩,同时也完美诠释了“工匠”的含义。
她同情弱者,坚持践行“群众利益无小事”,经常为了一件小案子上下奔走呼告;她不徇私情,不滥用公权力为亲戚朋友便宜行事;她对犯罪分子嫉恶如仇,为了将其绳之以法,付出再多的精力和时间,她亦心甘情愿。正是她心怀正义,用心诠释法律,更多的人感受到了公平正义,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
“全省三八红旗手、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十堰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荣誉光环包裹下的黄柱荣常怀感恩之心,她把这些功劳归于检察机关的培养。在她公开出版的著作《心语》一书中,她写到:如果说检察机关是棵树的话,我就是这颗树上的叶子。虽然我为这棵树输送过养分,我也同时靠着大树的支撑完成了自己的成长。她说,倘若没有走进检察机关,自己可能还在想当然昏昏然地过日子,无论如何都领略不到奋斗的快乐。
敢打敢拼、勤于钻研,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心怀正义、不徇私情、不畏邪恶,常怀感恩,这就是黄柱荣,她是同事眼中的“拼命三郎”,她是领导眼中的急先锋,她是群众眼中的及时雨,她更是多个检察业务领域的“工匠”,她用自己拼搏的人生书写了一曲荡气回肠的检察之歌!
(作者单位: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