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琰琰。
“我是一名人民检察官,我的工作就是办好案子,为人民服务,我必须让自己所办的每一起案子都对得起人民的期待。”说这话的是山东省威海市检察院民行处员额检察官刘琰琰,眼前的她带着恬淡温和的笑容,但是目光中却透露着果敢与坚毅。
源自于对法律的热爱,2002年她从一名人民教师成功转型为一名人民检察官;根植于对法律的信仰,从检16载,她在民行部门奋战了5000多个日日夜夜;得益于精湛的业务能力以及认真的工作态度,她处理的几百起案件,无一冤假错案,她用一起起圆满解决的案件向所有人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复杂案件抽丝剥茧
“没想到检察官这么细心,帮我将这起‘罗生门’案件打赢,找回了这40万元的救命钱。”说这话的是陈实,在今年2月份的一起抗诉案件中,他最终胜诉,得到了属于自己的正义,因此由衷地说出了这番话。
陈实原来是一家集团公司经理,因经营不善,公司申请破产,在公司经营期间,他曾经向朋友借款40万给公司使用,公司并未偿还该笔借款。但因为种种原因,公司账目上显示这40万元现金已经由公司还款给陈实。法庭上,法官认为陈实辩解称公司未还款与事实不符,认为40万已经由公司偿还,判决不予支持陈实的诉讼请求。
由此,陈实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这起案件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后,移交给刘琰琰办理。
公司开给陈实的单据明白写着40万已经还给陈实本人,如何将这个看似“罗生门”案件的真相调查清楚,刘琰琰认为只有将原来公司的账目和单据的原件找出来,才能查明事实真相。
因为公司破产、法院查封、时间久远等原因,刘琰琰费尽周折才在一个废弃厂房的仓库中找到当时的账目。要从公司经营十几年的账目和单据中找到具体的单据谈何容易?但这是还原案件真相的唯一办法。事不避难,刘琰琰和同事以及律师、公司的会计等人便在公司废旧仓库里,忍受着酷暑和蚊虫,一页页翻找单据。仓库里没电,他们就用手电筒照明,“最后终于找到了相关账目和单据,并且从单据的单号、印章特征、开具日期、开具人姓名、单据与账目的对应情况等进行分析论证,最终认定公司账目及单据是平账所用,并没有真正将40万元归还陈实本人。”刘琰琰说。最终,这个案件得以向法院提出抗诉,法院最终改判。
像这样的案件还有很多,截至目前为止,刘琰琰共办理抗诉案件99件,而在还原案件真相、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她做到了百分之百。
息诉案件苦口婆心
“我们办理的绝大多数案件,都经过了法院的一审、二审、再审等环节,诉讼周期均是一年以上甚至是长达十几年。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是法律监督的最后一道屏障,一旦我们做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就意味着当事人在法律维权这条道路上已经走到了尽头,所以我们做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更要慎之又慎。”刘琰琰如是说,“这个决定不是一纸冷冰冰的文书,做出决定后如何做好当事人的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才是关键。”在她看来,对于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一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同时不要抱有“一次就好”的心态,而要有“一次不行就两次直至问题解决”的耐心。
“曾有当事人拄着拐棍来讨说法。”刘琰琰回忆起这一过程仍记忆犹新。70多岁的于大爷坐公交车从文登区来到市检察院申诉,刘琰琰和同事在了解案情后,苦口婆心向他释法说理直至深夜,于大爷仍没有离开的迹象,说到激动处甚至拿着拐棍敲人。即便如此,刘琰琰也没有一丝怨言,在安抚完老人后,又联系他的亲属将其接走。
原来,于大爷用毕生积蓄为儿子购买婚房,结果儿子离婚后将房产分给了妻子。于大爷总觉得自己出钱买的房子给了外人,心理上过不去这个坎儿。法院的一审、二审都没有拿到令自己满意的判决,于是他来到市检察院进行申诉。
“法院判决没有问题,只有打开老人的心结,才算真正将矛盾化解。”刘琰琰说。随后,刘琰琰多次对于大爷进行释法说理,为尽快促成他息诉罢访,刘琰琰特地赶到于大爷居住的镇上了解详细情况,邀请其所在镇的党委书记、司法所所长一同去做工作。“于大爷说着事情没完还要上访,但是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上访。”刘琰琰说,“他嘴上硬但心里已经软了,他知道我们在这件事情上尽力了,这件事也就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5年底的一起案件中,80多岁的岳大爷指着《继承法》的法条对刘琰琰说:“我弟弟的房子必须判给我,判给我侄子是哪门子法律,他连第二顺序继承人都不算,根本就没有继承权。”
事情并不复杂,岳大爷的弟弟去世了,侄子与岳大爷的弟弟在一个村,经常照顾,其弟弟也在生前立下口头遗嘱说要将自己生前唯一的房产作为对侄子的补偿,而且有多名亲戚作证侄子对老人的弟弟照顾有加。但岳大爷却认为他才是法定继承人,向法院起诉被驳回。对法律的一知半解让岳大爷一直对法院的判决不服,于是来到检察院申请监督。
刘琰琰对这个案件作出了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面对岳大爷的质疑,她先从法律规定上对他进行释法说理,发现这条路行不通,刘琰琰就跟他拉起了家常。交谈中,刘琰琰发现岳大爷是对侄子的一些做法不满意,而且很多亲戚站在了侄子一边,他是觉得面子上过不去。
了解到这一点,刘琰琰苦口婆心对他进行劝导:“家和万事兴,作为长辈,您是这个家庭的榜样,您宽宏大量一些,不去跟晚辈计较,才能维护家族的和睦。”
法理上和情理上通了,岳大爷也终于不再闹访了。不仅如此,刘琰琰还和他成为了“忘年交”,时而交流一些法律问题,有时还在短信上发个节日问候。
虚假诉讼举重若轻
“检察官要有一双洞察细节的眼睛,敏锐地发现案件中的问题所在,绝对不能被眼前的已有信息束缚住头脑。”刘琰琰认为,严谨地解决细枝末节的每一个疑问点,才能了解事件的真相。正是秉持这种严谨的态度,让她在虚假诉讼方面也成为了业务专家。
在威海首个虚假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刘冲在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一套住房,房屋已经交付并且已经在房管局进行了登记。除了办理房产证之外,其他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后来,刘冲将房子转手,卖给了另一位购房人王潇。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刘冲想到了通过诉讼解除合同,来逃避其应缴纳的税费。因此刘冲与某房地产公司协商达成一致,刘冲起诉到法院,以没有能力支付购房款为由请求解除原有的购房合同。
“在审查法院卷宗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双方的诉讼没有对抗性,并且是起诉当天迅速调解结案,这些细节都在说明其中存有‘猫腻’。”刘琰琰介绍说,“随后我们调查了房地产公司的账目,发现刘冲和房地产公司的交易记录显示,刘冲签订合同当天就付了全款,房地产公司也给开了收据,房地产公司并没有收到王潇的款项却给他开了发票。刘琰琰从王潇口中得知,他所有的交易都是与刘冲进行的,购房款给了刘冲,只是形式上与房地产公司办理了过户手续。”种种证据都表明,这是刘冲和房地产公司进行的一场虚假诉讼,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了抗诉。最终,刘冲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因为涉及虚假诉讼,刘冲被判处罚金8000元,房地产公司被判处罚金5万元。
“案件审查过程中,如果我们只根据呈现在眼前的事实加以审查,就不会发现案件的漏洞,也会放纵很多人钻法律的空子,对这一行为加以效仿,导致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受到损害。我们严谨地处理之后,会让更多人受到震慑。”刘琰琰说。
复杂案件抽丝剥茧,上诉案件苦口婆心,虚假诉讼举重若轻……刘琰琰凭借对法律的忠诚及热爱,在检察岗位上兢兢业业、屡获佳绩,十六载芳华,“三八红旗手”“公正执法标兵”,以第一名的成绩获得全省“首届民行检察优秀办案人”等殊荣,均是对她的最佳褒奖。她精湛的业务能力及认真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同事及社会的高度认可。
(除办案检察官外,文中涉及当事人皆为化名)
(记者单位:山东省威海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