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间,犯罪嫌疑人胡某某通过微信购买一氧化二氮(40L每罐)124罐、一氧化二氮(48L每罐)20罐等物品。后胡某某以每罐1050元至1300元不等的价格,向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人出售一氧化二氮,获利2万余元。2018年3月至2018年5月间,张某某对一氧化二氮分装并出售,获利1.5万余元。
2018年6月14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以非法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胡某某批准逮捕,现该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间,犯罪嫌疑人胡某某通过微信购买一氧化二氮(40L每罐)124罐、一氧化二氮(48L每罐)20罐等物品。后胡某某以每罐1050元至1300元不等的价格,向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人出售一氧化二氮,获利2万余元。2018年3月至2018年5月间,张某某对一氧化二氮分装并出售,获利1.5万余元。
2018年6月14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以非法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胡某某批准逮捕,现该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