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5月至6月间,被告人王某甲和被告人王某乙等人结伙在海南省儋州市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二人按照上线诈骗团伙成员安排,将诈骗所得钱款从银行取出。其中,被告人王某甲参与作案3起,诈骗钱款合计人民币19700元;被告人王某乙参与作案2起,诈骗钱款合计人民币16500元。
近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甲等二人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5月至6月间,被告人王某甲和被告人王某乙等人结伙在海南省儋州市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二人按照上线诈骗团伙成员安排,将诈骗所得钱款从银行取出。其中,被告人王某甲参与作案3起,诈骗钱款合计人民币19700元;被告人王某乙参与作案2起,诈骗钱款合计人民币16500元。
近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甲等二人以诈骗罪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