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8日21时许,被告人钱某某酒后驾驶一小型轿车上道路行驶,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孤山小区东门附近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证鉴定室鉴定,被告人钱某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36.0mg/100ml血。
2020年6月15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钱某某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现该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0年3月28日21时许,被告人钱某某酒后驾驶一小型轿车上道路行驶,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孤山小区东门附近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证鉴定室鉴定,被告人钱某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36.0mg/100ml血。
2020年6月15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钱某某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现该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