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期间,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其没有能力帮助他人办理学生入学、教师入编、公务员入职、优惠买房等事宜,仍虚构事实,对中间人曹某某宣称其有关系可以帮忙办成并需收取各类费用,共计实施诈骗十起,诈骗金额合计人民币746640元。
近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杨某某以诈骗罪提起公诉,现该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期间,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其没有能力帮助他人办理学生入学、教师入编、公务员入职、优惠买房等事宜,仍虚构事实,对中间人曹某某宣称其有关系可以帮忙办成并需收取各类费用,共计实施诈骗十起,诈骗金额合计人民币746640元。
近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杨某某以诈骗罪提起公诉,现该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