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4日5时许,被告人黄某某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黄山街道办事处胡庄村一养殖场内盗窃孙某某废钢约2.77吨,后将被盗废钢以人民币6650元的价格销赃至徐州一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经徐州市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盗废钢价值人民币6094元。
案发后,被告人黄某某已赔偿孙某某损失6650元,取得了孙某某的谅解。
近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黄某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现该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9年7月24日5时许,被告人黄某某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黄山街道办事处胡庄村一养殖场内盗窃孙某某废钢约2.77吨,后将被盗废钢以人民币6650元的价格销赃至徐州一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经徐州市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盗废钢价值人民币6094元。
案发后,被告人黄某某已赔偿孙某某损失6650元,取得了孙某某的谅解。
近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黄某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现该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