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3日22时许,被告人王某某酒后驾驶一小型面包车上道路行驶,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与振兴大道交叉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证鉴定室鉴定,被告人王某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52.4mg/100ml血。
2020年3月19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王某某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现该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9年11月13日22时许,被告人王某某酒后驾驶一小型面包车上道路行驶,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与振兴大道交叉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证鉴定室鉴定,被告人王某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52.4mg/100ml血。
2020年3月19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王某某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现该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