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紧紧围绕以党建引领业务发展,以党建强化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新时代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新模式,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同频共振。
一是将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起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助推党建与工作相融合,不断强化党建统领作用,提高政治意识,将党建工作嵌入至司法救助、公益诉讼、案件管理等具体检察工作中来,创新“司法救助+”办案模式,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司法救助率全市领先,建立矿山生态修复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积极推行适用“徐州微检察”小程序,开展“异地阅卷”,提高律师服务水平,构建良性的检律关系。
二是将党建与队伍建设融合起来。将党性教育和提高业务能力相结合,强化理论武装。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党员固定活动日”、“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深化学习,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通过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不定期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活动,及时掌握思想动态,筑牢干警思想根基。切实凝聚起党支部成员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的共识。
三是将党建与规范履职融合起来。将强化党内监督与强化司法办案监督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党风党纪教育,积极开展党支部谈心谈话活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依托案件质量评查、廉政谈话、检务督察等制度机制,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内部监督体系,保障公正廉洁履职,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将党建工作与监督执纪融合起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