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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不成反失窃 江宁检察官:警惕“花式”入户盗窃
2019-12-19 15:36: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你好,我是来自首的……”今年8月,一名女性走进派出所,说出了自己多年前的故事……

  2012年3月,王媛在上海打工,每个月拿着有限的工资,根本不够大都市的生活,离乡背井,每月又入不敷出,王媛一直动着赚钱的脑筋。直到有一天,她听到丈夫的妹夫徐鹏说,在南京打工能赚很多钱,王媛心动了,跟着徐鹏辗转来到了南京,只是那时候的她还不知道,当时自己的一念之差,将成为萦绕她多年的负担。

  初来南京的王媛并没有第一时间“入职工作”,而是跟着徐鹏在南京各个偏远地区转悠,特别关注老年人出租房情况,美其名曰“视察”。到底要做什么?为什么要看偏远地区的出租房?初来乍到的王媛没有详细问过。直到有一天,徐鹏对她说:“等会看房子的时候,你想办法吸引房主的注意,尽量拖延时间久一点。我去看看有没有值钱的东西。看到我回来,就跟房主说要回去考虑一下。”直到现在回忆起当时的场景,王媛依旧感到内心的不安,因为那个时候,她终于知道了徐鹏口中的“赚钱”是如何“赚”的了,只是那时候的自己已经“骑虎难下”,又一想到能赚钱,自己只能按照徐鹏的要求去做。

  离开了房子,徐鹏带着王媛快速的转移了地方。晚上,徐鹏给了王媛一点钱,说这是今天赚的。看到手里的现钱,王媛很快忘记了白天的心惊胆战。为什么要找家里只有老人的出租屋?很快,徐鹏用实际行动给出了答案。每次王媛为徐鹏打掩护的时候,都要跟老人聊天套近乎,无一例外的,老人们不仅热情,还极易放松警惕,王媛提出要看房,老人们就热情的引领她四处转悠,因为农村房屋不易出租,所以老人们推荐起来特别认真专注,甚至还家长里短聊不停,这就给徐鹏“翻箱倒柜”创造了极佳条件,屡试不爽。

  案发后,徐鹏迫于公安机关追捕压力,选择了投案自首。最终徐鹏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三个月。而那时的王媛害怕坐牢,选择了逃跑,被警方上网追逃。

  7年来,王媛胆战心惊的生活,就怕东窗事发。“这几年我跑到上海去打工,小心翼翼的过着生活,不敢惹事,不敢乱走,看到公安都绕道走,就怕是来抓自己的。这次回来看我父母才知道早几年公安就找到他们,把我做的事都说了,父母跟我说:‘做错事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认错’。所以,我来自首了。”

  经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被告人王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检察机关以犯盗窃罪对王媛提起公诉。最终,被告人王媛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检察官说法】

  年关将至,群众需要对盗窃案件提高警惕,特别是家里有独居老人的,要特别提醒老人对陌生人上门来访提高警惕,家中财物加强保管,不给有心之人下手的机会。同时,办案检察官也提醒那些违法犯罪之人,投案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法网恢恢,不要心存侥幸,妄想逃避法律惩罚!

  编辑:张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