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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时空门”
2018-09-15 10:52:0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前不久,福建省厦门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厦门自贸片区纪检监察部门移交了市属国有企业某集团的相关问题线索,至此对该集团的巡察基本告一段落。

  然而在巡察初期,巡察组对该集团巡察近一周却迟迟没有发现较为明显的问题。于是巡察人员决定到集团实地查看。在查阅账本时,工作人员小李惊奇地叫了起来:“咦!这部车开进‘时空门’了!”

  原来,小李发现该集团詹某报销的同一部车的两张高速公路通行费票据有些奇怪:一张票据显示2015年2月27日15点14分55秒,“厦门西”高速口入,“厦门”高速口出;另一张票据显示2015年2月27日15点51分15秒,“安溪龙门”高速口入,“厦门”高速口出。

  安溪与厦门相距约60公里,如何能在短短的37分内从厦门“穿越”到安溪龙门,然后又出现在厦门呢?

  小李不动声色地将两张票据递给一起参与巡察的工作人员小潘。从事过财务工作的小潘立马察觉:这很可能是当事人凑单报销,拿了别人的票据来充数。

  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想,小潘和小李重新检查起票据本,仔细翻查后,又发现两张与之存在相同情形的票据。

  看来穿越“时空门”不是偶尔为之。于是,巡察组将目光聚焦到詹某报销的其他单据上,发现他不仅有穿越“时空门”的“特异功能”,还有“一日N餐”的“胃口”:2015年12月17日,他以接待费名义报销的不同酒店12张面值不等的发票,合计1600多元,也存在凑单的嫌疑。

  “您好,我们想向您了解一下关于您报销的一些情况。”工作人员直接找到了当事人詹某,核实了解相关情况。

  詹某的脸色一下子变了,两手不安地搓来搓去,却故作镇静:“时间已经很久了,记不清了。我每年都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的,没有超预算。”

  见此情形,小李开门见山,将相关票据往詹某面前一摆:“请您解释一下这几张票据!”

  詹某接过票据,一张张翻看,手有些颤抖,额头上还冒出了豆大的汗珠,沉默半晌才开了口:“的确,我用高速公路过路费冲抵停车费报销、用接待费名义报销加班餐费,并将自己平时在外用餐的票据拿到单位报销……至于加班餐费,我记不清加班事项和人员了。”

  通过巡察,该单位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报销混乱问题浮出水面。(康儒才 李世耀)

  编辑:张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