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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法哲学思考的饕餮盛宴
2018-07-31 16:17: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法研究经众多学者的努力,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但同时,由于历史和学术环境的原因,学界关于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研究,多从调整对象入手,并以调整对象作为界分经济法研究派别或学说的主要依据。而从法哲学的角度对中国经济法基本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在我国的经济法研究中甚少。

  为弥补这一缺憾,陶广峰教授经过近20年的努力,在兰州大学法律系、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三所法学院研究的基础上,并经给本科生、经济法硕士研究生、经济法博士研究生授课的完善,终于完成了我国经济法学界第一本经济法哲学专著:《构建与创新:经济法哲学研究》,填补了我国经济法研究的这一空白。

  通读全书,《构建与创新:经济法哲学研究》一书,从坚持以人为本、和谐社会、促进经济法治的角度研究中国经济法哲学,与已出版的经济法学论著比较,其突出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从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历程,制度变迁、学界研究等方面,以宏大叙事的方式概括了中西方经济法发展的路径差异、研究的瓶颈,明确指出了中西方经济法产生的法理基础、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的差异。

  《构建与创新:经济法哲学研究》一书认为,当今论述经济法的学者,大都从经济法产生的法理基础角度,论述经济法基于传统公法、私法的划分,公法、私法的融合,法理理论的演进以及经济法理论的产生等。经济法产生的政治基础,在西方,是法治下的消极政府、全面干预政府、有限政府,即西方政府职能的变化,以及由此确立的政府对经济领域的依法干预导致经济法的产生;在中国,从政府职能的演变来看,政府职能经历了“全面管制”到“逐步退出”的历史过程,中国经济法产生的政治根源在于政府的作用从经济领域逐步退出。西方和我国政府职能的演变历程最终表明政府和市场是一对优缺互补的对应力量。因此经济法作为“既能规制市场失灵,又能匡正政府失灵;既能强调政府干预,又能规范政府干预;既能维护社会公益,又能保护个体私益”的法律,它不但强调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同时也强调对政府干预经济行为的规范,这是此前任何形式的法律都不具备的。因此,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如果从政治基础的角度看,是与政府经济职能的演变相辅相成的。

  同时,陶广峰在该书明确指出,我国经济法研究如要达到或超过有关国家的经济法学研究,必须从经济法哲学的高度研究经济法,方能使我国的经济法研究水平上升到新的高度,以更好地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经济建设服务。

  其二,从法哲学层面来考量我国的经济法理论和实践所面临的问题,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针对我国经济法学界经济法哲学研究的薄弱现状,对中国经济法哲学进行全面系统地研究。

  《构建与创新:经济法哲学研究》一书中认为,如今我国学界关于经济法的研究,大多是构建经济法的概念、体系和具体制度,忽视了从法哲学层面廓清经济法所关涉的一系列理论问题,不仅致使经济法理论研究与经济法具体论题、制度的研究出现不协调,也使得我国的经济法学科至今未能构建出自己的理论体系,出现了经济法理论对经济法实践的概括乏力等问题,并进而影响到我国经济法对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解释力和作用的发挥。

  要实现我国经济法理论的创新,改变我国的经济法研究落后于经济发展、落后于社会经济转型的现实,必须着眼于我国经济发展和法律发展的宏观趋势,从法哲学层面来考量我国的经济法理论和实践所面临的问题,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针对我国经济法学界经济法哲学研究的薄弱现状,对中国经济法哲学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构建符合我国国情和民族传统的中国经济法哲学体系。如此,不仅将有助于我国经济法的研究和经济法理论的构建,也将有利于改变经济法理论对经济法实践、对经济发展解释乏力的问题。

  其三,以经济法、法理学、哲学、政治学等学科研究成果为基础,对我国经济法哲学从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运行论、变迁论等方面展开系统研究。

  关于经济法哲学的构建,《构建与创新:经济法哲学研究》一书,第一次作出了系统而又极有见地的论述。如在该书的“本体论”部分,主要通过对经济法现象的历史考察,研究中外经济法产生的经济基础、政治基础和法哲学基础,进而考察中国经济法产生的独特背景、本质、属性,研究中国经济法的基本范畴等;在“认识论”部分,该书提出功利主义法学理论、实证主义法学理论、社会学法学理论和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构成了经济法认识论的理论基础;在“价值论”部分,主要从经济法的价值等一般问题入手,考察经济自由、经济秩序、经济公正、经济安全和经济发展等价值范畴之于中国经济法的冲突与整合问题;在“运行论”部分,主要从中国经济法的实践层面研究中国经济法的运行问题,重点研究了中国经济法立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和法律监督等基本问题;在“变迁论”部分,主要从经济法发展变化的角度研究中国“经济法发展”问题,涉及中国经济法的时空变换、全球化与本土化、国际性与民族性等特质,并进而探讨经济法变迁的规律。

  其四,通过对经济法的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运行论、变迁论等内容的研究,展示了对中国经济法哲学的理论建构与体系创新的思考。

  《构建与创新:经济法哲学研究》一书系交叉研究,成果内容涉及法学、哲学、经济学和政治学等学科。主要运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方法、演绎分析与归纳分析的方法、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的方法、法条解析及其价值判断的方法、比较研究与历史考察的方法、法律的经济分析方法等研究方法,通过对经济法的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运行论、变迁论等内容的研究,展示了对中国经济法哲学的理论建构与体系创新的思考。

  该书进一步厘清了经济法与行政法、民法、商法的关系,展现了构建中国经济法哲学理论的基本思路;通过对中西方经济法的发展和流变研究,并从法哲学、经济法哲学的角度提炼出中国经济法的范畴、理念、价值、目标和原则,为构建中国经济法哲学基本范畴、体系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所以,该书不仅弥补了“中国经济法哲学”研究领域的不足,同时对我国的经济法理论研究和构建中国的经济法理论体系,将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

  《构建与创新:经济法哲学研究》一书的出版,不仅填补了我国经济法研究的空白,更为我国的经济法理论研究、经济法制度建设、经济法司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和参照,将为我国经济法理论体系的构建奠定重要的法哲学基础,有助于我国经济法理论研究的创新,为我国的经济法制度研究提供理论支持;有助于增强经济法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制保障功能,促进经济法制、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三位一体的协调,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经济法实践提供理论支持;有利于解决经济法本质属性和价值功能的定位,有利于对经济法的实践性和规律性的整体界说,为我国经济法学研究增添新的理论视域。

  编辑:张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