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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在两同”建新功】为降成本污染环境?公益诉讼还蓝天白云本色!
2021-09-22 10:50:00  来源:徐州经开区检察院

  一个人迹罕至的废弃场,一批低价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铅板,一个直接燃烧的监督粗暴生产方式,构成了陈某某、魏某某等人“致富”的小康之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陈某某等人在废弃工厂里悄然无声地用废旧铅酸蓄电池铅板作为原料非法炼铅,为降低成本,焚烧过程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非法处置废旧铅酸电池共1100吨,产生废气量450余万标立方米,含铅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超标4倍和41.94倍,严重污染生态环境,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这些令人深恶痛绝的环境污染行为,随着源源不断排向蓝天白云中的滚滚黑烟,让身边的百姓深恶痛绝,除了依法由环保部门监管外,还有其他解决办法吗?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给出了答案。未采取有效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案发后,徐州经开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开展案件办理。

  一是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在该院检委会会议上,承办检察官提出,针对陈某某等人非法炼铅大量向空气中排放污染物的恶劣行径,仅通过刑罚还不足以弥补对公共利益的损害,公共利益的权益同样需要维护。研究讨论出结论后,在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后,该院决定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要求被告人除承担刑事责任外,再承担大气污染修复费用60余万元。

  二是多措并举夯实证据基础。面对大气污染专业性较强、取证难等问题,该院积极向区党工委汇报,获得领导的肯定和支持,环保部门指派专人全程配合、协助,确保取证工作顺利开展。在现场勘查取证后,该院牵头公安、环保、村委会等相关人员召开案件论证圆桌会议,就违法事实、污染情况进行详细了解。面对全省首次办理大气污染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承办检察官多次咨询环保专家,对确定修复费用提出调查方向,咨询专业意见;并多次奔赴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就危险废物处置、工艺、成本咨询相关情况;同时,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污染情况进行司法鉴定,夯实证据基础。取证结束后,当地主管机关第一时间委托有资质的废物处置机构对污染现场进行了清理、恢复,及时消除了作案现场残留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是追加起诉保护公共利益。通过排查,发现除刑事部分认定的2019年期间非法炼铅900吨之外,4名被告人在2018年还存在非法炼铅200吨的侵权事实,符合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徐州经开区检察院遂追加起诉2018年非法炼铅的侵权事实,最终获法院支持,增加赔偿额10.96万元。

  近日,该案终审宣判,被告人陈某某等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到4年6个月不等刑罚,并连带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60余万元,在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

  道歉、赔偿、修复,陈某某等人也为其不尊重自然环境、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编辑:张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