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6日,被告人陈某某经朋友介绍认识刘某某,被告人陈某某以与刘某某共同出资做石头生意为由,骗取刘某某信任,分别于2018年12月16日、17日两次共骗取刘某某人民币80000元,后被告人陈某某将骗取的赃款用于赌博。
2019年1月3日,被告人陈某某主动到东山派出所投案。
2019年4月17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陈某某以诈骗罪提起公诉,现该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8年12月16日,被告人陈某某经朋友介绍认识刘某某,被告人陈某某以与刘某某共同出资做石头生意为由,骗取刘某某信任,分别于2018年12月16日、17日两次共骗取刘某某人民币80000元,后被告人陈某某将骗取的赃款用于赌博。
2019年1月3日,被告人陈某某主动到东山派出所投案。
2019年4月17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陈某某以诈骗罪提起公诉,现该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