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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曾某某等人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批准逮捕
2019-03-16 17:15:00  来源:徐州经开区人民检察院

  1.犯罪嫌疑人曾某某2018年5月至8月份,利用自己在长沙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通公司的外包公司)工作时职务之便利,私自查询含有公民电话号码及收货地址的个人信息,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犯罪嫌疑人曾某某辞职后从原公司同事熊某某、苏某某等人获得登录联通客服网站的验证码,进行查询含有公民电话号码及收货地址的个人信息,且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曾某某让唐某某、周某甲、熊某某等人有偿帮其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用于出售.犯罪嫌疑人曾某某通过用个人微信向周某乙、周某丙、简某某等人出售,并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进行收款.2019年1月5日,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向张某某购买包含移动电话号码的公民个人信息4116元并在再次出售给他人.现查明,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共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五万七千余条,违法所得83317元;对犯罪嫌疑人曾某某所使用的手机、电脑进行勘验提取,查获犯罪嫌疑人曾某某用于出售的公民个人信息6781条。

  2.2018年7月至2019年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通过从熊某某处获取登录联通客服网站的验证码,私自查询含有公民电话号码及收货地址的个人信息,且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让周某甲、熊某某有偿帮其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用于出售.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通过用个人微信及QQ邮箱向黄某某出售含有公民电话号码及收货地址的个人信息,并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进行收款.现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共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一万五千余条,违法所得34565元;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所使用的手机、电脑、电子邮箱进行勘验提取,查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用于出售的公民个人信息8742条。

  3.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龚某某通过从熊某某处获取登录联通客服网站的验证码,私自查询含有公民电话号码及收货地址的个人信息,且犯罪嫌疑人龚某某让熊某某、王某某有帮其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用于出售.犯罪嫌疑人龚某某通过用个人微信及QQ邮箱向陈某某出售含有公民电话号码及收货地址的个人信息,并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进行收款.现查明,犯罪嫌疑人龚某某共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七千余条,违法所得10757.2元;对犯罪嫌疑人龚某某所使用的手机、电脑、电子邮箱进行勘验提取,查获犯罪嫌疑人龚某某用于出售的公民个人信息7245条。

  2019年2月14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曾某某、王某某、龚某某批准逮捕,现该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编辑:吴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