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至8月间,被告人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多次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街道办事处、江苏省东海县左口乡等地实施盗窃11起,被盗财物价值合计人民币7800余元。
2018年12月11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毕某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现该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8年7月至8月间,被告人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多次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街道办事处、江苏省东海县左口乡等地实施盗窃11起,被盗财物价值合计人民币7800余元。
2018年12月11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毕某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现该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