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17年4月17日22时许,被告人吕某某酒后无证驾驶无牌号两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徐贾快速通道与金港路交叉口附近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徐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告人吕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1.7mg/100ml血。2017年8月1日经本院决定取保候审,当日由该分局执行取保候审,后因被告人吕某某取保候审期间潜逃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上网追逃,2018年2月13日被抓获归案。
经开区检察院对被告人吕某某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2018-11-26 16:02:00 来源:徐州经开区检察院
编辑:张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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