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17年8月至12月间,被告人南某某多次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黄山街道办事处一母婴店盗窃衣服、食品等生活物品,盗窃物品合计价值人民币约六千元。近日,经开区院对被告人南某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经开区检察院对被告人南某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2018-11-26 16:00:00 来源:徐州经开区检察院
编辑:张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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