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郓城县农机管理局原局长张乾德在狱中分析自己犯罪原因时说——
“在众星捧月般的恭维下我放松了警惕”
忏悔人:张乾德
原任职务:山东省郓城县农机管理局局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0年4月26日,郓城县法院判处张乾德有期徒刑十年。
犯罪事实:从2005年至2009年,张乾德利用职务之便,在为企业办理农机补贴手续、发放农机补贴款工作中,索贿受贿共计10余万元。
新闻背景:这是张乾德在监狱服刑期间写下的悔过书。
“我从惠农政策中发现了潜规则,开始了蜕变”
2005年是郓城县实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第一年,也是我就任县农机局局长的第一年。正是从这一年起,我从郓城农民享受这项惠农政策中发现了“潜规则”,开始了蜕变。
农机生产厂家和销售企业都希望自己的产品销售得越多越好,而根据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要求,同一类农机产品被省、市农机管理部门确定为重点推介产品的不只一个厂家。因此,最终能否进入县级市场,农机产品质量固然重要,但最关键的还是要看在县级农机管理部门领导者的眼中,这种农机产品是否“适合当地农业生产”。
即使农机产品进入了县级市场,但农民由于对农机产品的质量、性能了解不多,在决定买哪种农机时,一般都会参考农机管理部门的推荐意见。而且,农机生产厂家和销售企业在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和申请补贴农机款时,也需要农机局的支持和帮助。
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被冷落了十余年的农机局成了众多农机生产厂家和销售企业眼中的“财神爷”。于是,我成了众多农机生产厂家和销售企业追捧的对象。在他们众星捧月般的恭维下,在社会“潜规则”下,我放松了警惕,开始收受农机生产厂家和销售企业以“农机推广费”、“操心费”等名义送来的各种好处费。
正是自己的贪心和受“潜规则”影响,使我在风华正茂之年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
“我意识到,一条生财之道正向我走来”
2009年2月的一天,我和我们单位的会计杨某到兖州市某农机企业结算“三包服务费”。令我没想到的是,曾得到我“关照”的企业负责人大方地提出,除协议约定的“三包服务费”外,再按销售农机数量给郓城县农机局领导2.9万元“操心费”。这让我喜出望外,当时就欣然笑纳了。
我意识到,一条生财之道正向我走来。没过几天,我和杨某到菏泽市一家农机企业结算“三包服务费”。按照我们的事先约定,卖方在出具给我们单位的单据上将每台售价2500元的农机改为每台2000元,剩余的500元没写在单据上。这样,总共53台农机“三包服务费”中的2.65万元就隐匿了下来,我把这些钱装进了自己的腰包。随后,我和杨某又收下了菏泽市另一家农机企业送给的2000元好处费。
不久,我和杨某到郓城一家农机企业结算“三包服务费”时,这家企业按销售额给了我们7.6万元的好处费。然而,此时的我仍不满足,以销售量大“有功”为由,又向该企业多要了1万元,装入自己的腰包。
“我已经不满足和杨某分好处费,要吃独食”
此时的我胃口越来越大,已经不满足和杨某分“好处费”,我要吃“独食”。
后来,菏泽市一家农机企业私下向我许诺,每销售一台农机,除结算“三包服务费”外,再另给我个人“好处费”300元。见有利可图,贪心的我与这家农机企业签订了供销协议。没过多久,我和杨某去这家企业结算“三包服务费”时,他们兑现了承诺,另外单独送给我“好处费”9.5万元。
我尝到了吃“独食”的甜头,随后一发而不可收拾。至2009年3月,我一连6次心安理得地收受了郓城一家农机厂给的1万元“操心费”和一台价值4000元的笔记本电脑。收了这家企业的“好处”后,我没忘给这家企业办事,除大力推销这家企业生产的农机外,又让杨某从县农机局预收的农机差价款中拿出20万元借给该企业。我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谋求自己以后能发更大的“财”。
“伴随我的是十年牢狱囚徒岁月”
然而,纸里包不住火。由于自己的贪心,我亲手把自己的大好前程给断送了。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封封举报信,使我受贿索贿的问题浮出水面。经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我从2005年至2009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10万余元。2009年5月10日,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法律是严峻的,伴随我的是十年牢狱囚徒岁月;法律又是公正的,它让我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服刑的这些日子里,我深刻反省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并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深深忏悔。
在党组织的培养下,43岁时,我当上了郓城县农机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年富力强的我本应为国效力、为党尽忠、为民服务、建功立业,可惜我却背离了党的宗旨,为一己之私陷入腐败的深渊,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本色,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我对不起党,也对不起我的亲人。我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