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江靠什么“疏财仗义”
2018-06-27 15:55:00  来源:法制网

    □ 殷啸虎 (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

  保义宋江,他仗义疏财,挥金如土。要是有人来投奔他,若高若低,无有不纳,留在庄上食宿款待,终日追陪,从无厌倦;若要起身,尽力资助;别人向他求钱物,也不推托。而且乐善好施,济人贫苦,赒人之急,扶人之困,因而大名远扬,被人们称为“及时雨”。然而,若论身份,宋江不过是一个区区的县吏;若论家境,也不过是—个小小的地主,守着些田亩过活,并无万贯家财,何况早已与父亲分家另过。那么,宋江又哪有这么多的钱来“疏财仗义”呢?

  对这一点,小说中并没有交代。在我国古代,类似宋江这样的胥吏,主要工作就是在衙门里掌管簿书、案牍和处理诸项杂务。虽然胥吏的名目繁多,但说穿了,不过就是衙门里的一个小小的办事员。他们不是正式的官员,自然也就没有俸禄可拿,只有数目非常微薄的伙食费和抄写费。胥吏的收入这么少,为什么还有许多人抢着干这一行呢?原因其实也很简单,那就是胥吏不仅有各种名目的“陋规”可得,而且可以利用职权,谋取钱财。

  从清朝衙门中胥吏索取的“陋规”来看,大致上有以下一些:代人书写状子后盖戳的有“戳记费”;告状要预先登记,有“挂号费”;传递状子有“传呈费”;准予审理后取保候审的有“取保费”;书吏送稿有“纸笔费“;结案也有“出结费”;请求调解和息也有“和息费”……此外,状子递上去后,衙门长官数日不批,便要索取“买批费”;状子批后,数日不出传票,便要索取“出票费”;传票出后数日不开堂审理,便要索取“升堂费”;审讯时要索取“坐堂费”;结案时要索取“衙门费”……

  对于这名目繁多的种种“陋规”,衙门长官虽然知道,但却总是睁一眼,闭一眼,放任自流。有的甚至纵容胥吏收取“陋规”。清朝著名的“循史”汪辉祖就认为,“陋规”虽然不好,但不能革除,他的理由是衙门公费收入有限,不可能给胥吏发钱,要从衙门长官的个人收入中支出,更不可能,所以只能因俗制宜,用“陋规”作为胥吏的收入。如果革除“陋规”,胥吏势必还会用别的手段和方法向百姓盘剥,甚至会变本加厉搜刮民财,这样反而会助长贪污之风,为害衙门;而胥吏如果没有“陋规”可得,在办理公务时就会玩弄手脚,这样奸弊丛生,衙门长官处理公务也会棘手。所以,“陋规”不宜革除。

  显然,保留胥吏“陋规”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胥吏营私舞弊,贪赃枉法。但是,胥吏们的贪得无厌之心,决不会因此而满足。他们于“陋规”之外,还有种种名目繁多的“需索”。仅清朝人编写的官书《六部成语注解》中收录的就有:1.说事过钱:以代当事人向本官说情送礼为由,从中抽取好处费;2.吓诈求索:即用危言恐吓当事人,向他们索取钱财;3.需索勒掯:即办事时故意拖延刁难,当事人若是想催促他们尽快处理,只好被迫向他们行贿;4.抑勒恐吓:即对罪犯进行威胁恐吓,强行向他们勒索钱财。

  除了索取各种名目的钱财外,胥吏还常常利用职务之便,敲诈勒索。《水浒传》里的“插翅虎”雷横,身为郓城县步兵都头,不过就是一个小小的县吏,却横行乡里,连地方上有点势力的财主地保都不放过。好汉刘唐只因多喝了两杯洒,醉卧在灵官庙里,就被雷横无端当作贼人抓起来,吊打了—夜。这还不够,因为捉住刘唐的地方正是地保晁盖所管辖的范围,于是便押着刘唐深夜闯入晁盖庄上,表面上是让晁盖知道此事,实际上就是借此向晁盖敲诈。因为保长有维护地方治安的职责,在地保管辖的地段里抓住“贼人”,地保本身就有推脱不了的干系。结果,骗得一桌酒席不说,还硬是从晁盖手里诈得白银十两。刘唐气不过他这种诬良为盗、巧取豪夺的做法,骂他是“作害百姓的腌臜泼才”,也算是骂到点子上了。

  当然,在胥吏们所惯用的手段中,最主要的、也是最常用的,就是利用衙门的各种公文、文书做文章、做手脚。有时文书上一字改动,便关系到诉讼的胜败、犯人的生死。

  在《水浒传》里,武松斗杀西门庆后,去县衙投案自首。按照规定,武松的行为应当处以死刑。但阳谷县知县看在武松替自己到东京去走了一趟后门的份上,有心要周全他,便吩咐书吏将原来的供词与证词重新写过。结果,武松替兄报仇,蓄意残杀潘金莲,被书吏写成是“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争,妇人将灵床推倒,武松为救护亡兄神主,与嫂斗殴,一时杀死”;明明是武松寻仇,赶到狮子楼,将正在与朋友喝酒的西门庆杀死,可在书吏笔下,却变成了是西门庆前来救护奸妇潘金莲,因而与武松斗殴,在扭打中被武松杀死。姑且不论武松报仇杀人的行为是否正当,只看这书吏为了替武松开脱罪责,大笔一挥,就把蓄意杀人的行为,变成了被迫无奈的正当防卫,事实、是非完全颠倒了。最后东平府的判决,完全是以书吏拟写的供状为依据的。可见书吏翻云覆雨的手段了。

 
  编辑:张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