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开发区召开的精神文明建设暨首届“金龙湖榜样”表彰大会上,开发区院被评为文明单位,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贞被评为最美“店小二”。
“金龙湖榜样”评选活动自2017年11月启动以后,经过推选、评选以及网络投票等阶段,最终获评。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贞凭借爱岗敬业,贴心服务被评为最美“店小二”开发区院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党组成员带头办案,依法履职,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工程化、项目化、品牌化,化虚为实、虚功实作,最终获评文明单位。
下一步,开发区院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建设工程,带好干警队伍,着眼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检察工匠,弘扬维护公平正义的时代新风,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打造文明法治和谐开发区在建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