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激励检察干警忠于宪法,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12月4日,徐州经开区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活动。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青领誓下,检察干警高举右拳庄严宣誓,用铿锵的誓言向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以检察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零距离开展宪法宣传
“小朋友,你知道今年是第几个宪法日吗?”
“您知道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哪个机关吗?”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12月2日,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徐州经开区检察院干警走进辖区商场,支起宪法普法摊位。现场气氛热烈,检察干警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干警通过宣传橱窗展示、发放宣传页,讲解宪法知识和检察机关职责。结合检察工作,围绕宪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开展宣讲,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提升防范意识、自觉遵纪守法。
这些宪法知识,你了解多少?
1.什么是“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在每年的12月4日设立的节日。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
2.宪法规定什么是我国公民?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3.我国宪法如何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
《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