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5月11日23时许,被告人谷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小型面包车行驶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与大大路交叉口附近路段时,被查获。经鉴定,被告人谷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0.4mg/100mL血。
2.2023年5月30日22时许,被告人谷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与矿山路交叉口附近路段时,遇执勤民警检查,被告人谷某某欲驾车逃离现场被抓获。经鉴定,被告人谷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6.9mg/100mL血。
2024年1月25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谷某某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