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2日22时许,被告人张某某酒后驾驶轿车行驶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桃山路与荆马河支路交叉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被告人张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1.4mg/100ml。
2019年12月13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张某某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现该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9年9月22日22时许,被告人张某某酒后驾驶轿车行驶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桃山路与荆马河支路交叉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被告人张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1.4mg/100ml。
2019年12月13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张某某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现该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