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1日晚,在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街道张某甲的家中,因张某甲与龚某的对话时没有称呼龚某为哥哥,张某听到后认为张某甲不尊重龚某,遂与张某甲争吵并发生推搡。张某被他人劝回家后,心中余气未消,从家中拿出一把菜刀打算到张某甲家吓唬张某甲,途中被他人拦下并前往大庙街道的老五烧烤吃饭,在吃饭的过程中,龚某打算让张某甲过来把矛盾化解。2018年11月22日0时左右,张某甲同其老婆开车到老五烧烤附近时,张某甲接到李某的电话,李某让张某甲回去。张某看到张某甲的车辆掉头后,张某认为张某甲不给面子,张某持刀将张某甲砍伤。后经徐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张某甲头部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张某甲肢体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张某甲手部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近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现该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