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挖掘机车门坏了,为了省下维修费用,淮安一挖掘机司机自作聪明,竟想到去偷别人家的挖掘机车门,最终落入法网。近日,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沈某和吴某以盗窃罪被法院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
沈某初中毕业后就在工地上开挖掘机,与好友吴某合买了一台挖掘机。有一天,沈某发现挖掘机驾驶室的车门坏了,闲聊之中和吴某说起了这事,吴某便放在了心上。
2020年1月初,吴某看到路边有台挖掘机,便联系了沈某。吴某觉得偷别人的车门可以给沈某省下不少钱,沈某就不用花钱买了。当天晚上十点左右,好哥俩开车来到偏远的工地上,沈某发现工地上的这台挖掘机型号完美匹配。趁着月黑风高,他和吴某一起使用扳手等工具,窃取挖掘机驾驶室车门一扇以及挖掘机油泵挡板一块,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813元。为了掩饰盗窃行为,沈某还用黑色胶布把螺丝部位贴了起来,随后和吴某一起把车门和挡板抬到轿车后备箱里。
“真是一时糊涂、头脑发热,以后再也不能干这样的错事了,也真的很后悔 。” 吴某懊悔地说道。
淮安开发区检察院审查后,认定沈某、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以盗窃罪提起公诉。鉴于被告人沈某、吴某案发后主动投案,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淮安开发区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说法】
真正的朋友,是在你有困难,可能犯错误的时候,给予正确的帮助。吴某发现朋友沈某“有困难”,不是通过正当途径去援助,而是成为了沈某的“帮手”。“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并不可取,等待他们必然是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