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把车放在那里换了个脚垫,放在副驾驶座位底下小抽屉内的两万元现金就没了。”被害人路先生于2020年1月19日到公安局报案时这样说。
临近春节,“新年穿新衣”,受害人路先生想着给爱车也换个“新装”,2020年1月17日这天路先生便将爱车送到如东县河口镇“兄弟车友养车坊”为爱车换新的脚垫。因为经常光顾已是老顾客,路先生便将爱车放在店里便去上班,等下了班直接过来取车。
店里洗车生意非常红火、人手不够,店老板便请好友陈某某到店里帮忙为顾客的车换脚垫。路先生的车就是由陈某某来换脚垫,就在陈某某将副驾驶座位拆卸下来准备换脚垫的时候,发现副驾驶座位下面的小抽屉内有两捆百元现金,每捆都有白色的封条捆着,看着样子应该是从银行取回来的一捆一万元的现金。
陈某某见财起意,动起了歪脑筋,想着不如趁人不注意将钱拿走。陈某某先是按部就班将车座椅拆卸之后,将旧的脚垫卸下来,在准备安装新的脚垫时,他故意先到店内查看店内的监控录像,看看是否能拍摄到该车的内部,其发现监控摄像头职能拍摄到车子,拍不到副驾驶里面的情况。于是,他放心地回到车内,在换好新的脚垫后,在重新安装副驾驶座位的时候就势将小抽屉内的两万元现金放在了自己衣服口袋内,然后假借上厕所的机会将偷来的两万元钱藏到了车行附近的一户人家卫生间内。
而陆先生在取回车后发现副驾驶座位下面小抽屉内两万元现金不见了,便折回车行,陈某某当即否认,称自己没见到过这些钱。陆先生不确定钱是否移动过,便未再追究。
当天下班后晚上八点多陈某某一人返回车行附近那户人家的卫生间,将其藏匿的两万元现金取走。
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的时候,陆先生于2020年1月19日报案,他思前想后、再三回忆,确定两万元钱从银行取出后放在副驾驶下面小抽屉内再未移动过,并在车行换了脚垫后就不翼而飞了。公安机关当日立案后,陈某某于次日便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盗窃事实。
陈某某不但失去了车行老板朋友的信任,且于2020年5月11日因犯盗窃罪被如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官说法】
孔子有云“人无信而不立”,做人做事要有底线思维,诚实守信既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见财起意既失了朋友的信任,同时也失了做人的底线,还面临刑罚的处罚。
(供稿人:李士宏 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