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在当下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作用愈加突显,作为检察机关,应该积极把握时代机遇,适应数字化时代大势,主动拥抱大数据,积极能动履职,以科技创新和数字化变革催生新的发展动能,努力实现“会监督”向“慧监督”的转型升级。
主动转变理念思维方法。坚持理念转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必须深刻认识数字检察引领、撬动、重塑作用,坚决克服与己无关的错误认识、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切实增强掌握运用大数据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探索大数据赋能“四大检察”有效途径。坚持思维转变,思路决定出路。要坚持信息化和数字化思维,将数字化技术与法律监督需求深度融合;注重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与理念思维,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成果转化。坚持方法转变。既坚持个案监督到类案监督,提升监督效能;又要坚持从类案分析到诉源治理,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同时探索运用新的侦查调查方法助力案件高质效办理。
加强对大数据的实践运用。对于检察机关而言,大数据技术战略意义不仅在于掌握庞大的数据量,更在于对数据有专业处理和专业加工的能力,使其能快速有效地转化为有用有价值的信息。善于从优秀监督场景应用中汲取养分,从自身实践中总结经验,为数字检察工作开展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要做好场景应用设计。围绕专项监督关键环节,以小切口搭建场景应用,配套专项监督内容,推动解决类案监督、社会治理大问题。要做好数据收集研判工作。深挖内部数据资源,充分激发各类检察数据活力,深研监督规律,提炼办案规则;充分利用互联网开放数据,在数据碰撞中发现更多线索。要做好结果运用。对数据分析研判的结果要做好一果多用,有针对性地转化为检察建议、检察信息、研究课题等成果,最大限度发挥功用。
构建有力的制度机制。组织领导要有力。把数字检察作为“一把手”工程,全力推进数字检察建设,精准把握大数据战略下法律监督走向,系统布局,制定符合本地实际、规律的大数据法律监督工作规划,分专题成立不同数字检察工作专班,用大数据撬动法律监督转型迭代。调研分析要有力。要构建数字检察高级智库,开展相关前沿课题研究与交流研讨,围绕运用大数据“慧监督”进行广泛调查研究,推动构建有效、实用的数字监督模型,助力传统办案质效提升。执行落实要有力。对于党组的既定部署,要围绕重点环节,紧盯时间节点,通过定期调度、督察督办等措施有力推进,实现人人参与、群策群力。后勤保障要有力。要进一步做好人力调配、技术支撑、人才培训等工作,积极争取上下左右支持,充分借助高校机构、专家团队等“外脑”为“慧监督”提供坚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新时代法治之路,检察机关要不断优化检察供给,努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