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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检察影像]孙学信:老检察人的精神是吃苦、奉献和认真
2018-08-29 12:54: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2018年是检察机关重建四十周年的日子,也是检察人砥砺奋进、勇敢前行的又一个里程碑。在这四十年的时间里,涌现出一大批推进法治建设的先进人物。孙学信,是来自于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的退休检察官,曾被徐州市委评为“优秀党员”、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记一等功、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全国检察系统优秀刑侦干部”。

  一张张先进证书凝聚的是一位老检察人二十年的检察心血和付出,一个个奖章展现的是这一位老检察人不朽的情怀,下面让我们循着这位“全国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检察系统优秀刑侦干部”孙学信老同志的话语,走进检察机关重建和涅槃重生的岁月。

  我的检察工作启程

  1978年,我从部队转业后在徐州造纸厂工作,造纸厂属于全民企业,待遇很好,有几千名干部和工人。当时是在粉碎“四人帮”后,检察院恢复重建,上级发文要求抽调国企年轻优秀干部充实到公检法系统。虽然在当时公检法系统的待遇是远远不如造纸厂的,但是我心里怀着对政法工作的憧憬,所以我依然主动报名了,报名后,也是在78年分配到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我还记得我们刚去检察院时候的样子,云龙检察院当时候在云龙区政府边上的一个二层小楼的一间办公室,这间办公室就是检察院。办公用品啥的都不足,办公用具都是自己从家里带的,我们外出办公都是骑自己的自行车。

  我还记得我刚去检察院的时候,我以前的同事都问我检察院是干啥的,说实话,一开始我也是不熟悉的,我就回答说检察院是负责抓人的。后来单位组织了不断的学习和培训之后,我渐渐了解到,检察院的工作实际上很复杂,也很重要。

  重事实、讲证据是我一直坚守的原则

  我到检察院后,基本上一直在刑检科工作,领导也明确说我的工作就是负责批捕。因为检察机关是新建的,所以主动对接了公安和法院,我在二十年的检察工作里面,几乎从来没有和法院或者公安的同志闹过私人矛盾,关系一直很融洽。

  我干工作不是为了当官、不是为了拿奖励、更不是为了出名,我就是为了工作,这个目的是单纯的。在工作中,我一直记得老检察长跟我说的:“要重事实、要讲证据”,二十年工作里面,我一直把这个话牢牢记在心里。

  从群众角度考虑,实事求是办案

  有一次,徐州一个国营工厂中两伙人发生冲突,公安调查后提请批捕,我当时候提审后就觉得这个案件覆盖面太广了,涉及的人数太多,当时候的环境如果我批捕了,那么可能他们都会有案底,对这几十个家庭都带来严重影响。所以我主动到工厂里面去,询问了很多人,把事实和证据都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分析,然后我认为这不构成犯罪,只是一种违法行为,同时我还主动跟两伙人谈心,调和处理两个团体之间的矛盾,以后他们就一直没闹过矛盾,他们是非常感谢我们检察院,后来在大街上有好几次他们遇见我,还老远过来跟我打招呼问号,我内心还是比较高兴的。这也是为什么人民群众对于检察院很尊重,也是我们检察院办事实在,依法办事,能从人民群众角度考虑。

  还有一次,是徐州手表厂的一个工人出厂后偷藏了几个手表卖给了修手表的小贩,单位发现后报警,公安将该工人和修表的小贩一起拘留了,我调查后发现,这个修手表的小贩,他并不知道这个手表是这个工人偷来的,他们两个人也不认识,所以不能认定是犯罪,他不知道这个事,就不能认为是“销赃”,当然,我也了解到这个小贩和他妻子都没有正式工作,家里还有三个孩子,生活还是比较困难,如果把他批捕了,那么对于这个家庭的影响是巨大的。

  我始终认为检察院的工作非常重要,在工作中我尽可能的谨小慎微、认真调查取证,我都是根据掌握和调查的事实和证据来决定是不是批捕,从来没有盲目听信公安意见。因为我知道,手中的权力一旦没实施好,就是“坑人一辈子、坑人一家子”,当然我不能做这种对不起人的事。

  编辑:张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