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应重视对合同的动态审查
2020-04-22 16:22: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务的日常重点工作,法务人员要坚持事前性、动态性、制约性的基本原则,从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审批、管理、纠纷解决等多方面加强全周期管理,保证企业在缔约、履约以及纠纷解决过程中保持法律优势,最大幅度地降低合同风险,合同的动态审查是合同全流程管理在合同审查环节的具体体现,因合同周期内有诸多因素如相对方资质、经营环境、管理机构及人员、履约条件等变化以及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等变更,因此企业法务应充分关注影响合同成就的变化因素,重视对合同的动态审查与管理。

  合同动态审查是合同全周期管理的需求。合同全周期管理是对前置介入商务谈判、合同准备、起草、审查、签订、履行、归档整个生命周期的管理,通过合同的诸多环节的管理,减少和控制可能发生的风险,保障企业预期利益的实现。合同动态审查是及时救济的需求。合同履行过程中影响交易目标实现的因素很多,对合同动态审查的过程也是及时救济和纠偏的过程。在履约阶段,当出现任何不利于己方利益实现的情形时,一方都会要求实时动态调整合同利益实现的前提,甚至是权利义务的增减,这也是及时救济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体现。合同动态审查是动态风险防范的需求。在企业实际运行管理中,容易出现合同倒签、补签,即先履行权利义务再签合同或者履行权利义务过程中补签合同,从企业内控角度来说是存在合规风险的。

  对合同的动态审查没有固定的模式,要求法务人员不仅要有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同时也要有前瞻思维和商务思维,法务人员要对合同成就影响因素如商业背景、经济环境、法规政策、合同主体、合同成就复杂程度等是否变化有前瞻性判断,运用自己专业知识和经验,在未知的“不可控”不断转化固定为“可控”的时间推移过程中,不间断地对之前制定的策略进行调整、补充、救济。

  在商务谈判阶段,法务人员要具备商务思维,从合同目的出发,预判履约阶段的未知因素对合同履行及能否实现交易目的的影响因素,判断可能存在的先天缺陷,避免因法务审查人员失误而造成的当事人决策失据的情形发生,力争帮助业务部门促成交易,而不是简单地说“不”,要深入了解交易背景、交易目的、可承受风险范围,从而提供促成交易的解决方案。

  在履约阶段,合同签订生效后,即进入履约环节,这时,企业法务人员应动态关注合同履约的情况,根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列出可能变化的因素,如合同当事人地位的变化、突发事件、行政权力的干预、合同主体的变化、交易标的是否完好等,尤其关注己方权利实现和义务履行的影响因素,是否有情势变更的可能,是否有影响核心权利实现受到制约的情况,根据需要拆分履约环节,制定履约计划,分散履约风险,防范风险的约定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保证核心权利的实现。

  在履约后阶段,法务人员可以通过履约评价、争议处理等反溯合同签订阶段和履行阶段的不足,为以后完善合同审查积累经验甚至教训。一份合同出现履行争议属正常现象,合同要件中“争议方式的解决”的设定也是为了对争议出现时约定了解决方案,在争议出现友好协商无法解决时,往往就会进入诉讼或仲裁阶段。案件发生后,法务要积极分析案情,广泛收集证据,制定诉讼策略,分析胜诉可能性的大小,是否掌握有利证据争取诉前和解,分析案件最终裁决会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反溯签约阶段和履约阶段合同动态审查工作的不足等。

  (作者单位: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编辑:张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