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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经开区检察院、公安分局联合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并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
2022-02-09 10:06:00  来源:徐州经开区检察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构建规范高效的刑事司法制约监督体系,2022年1月29日,经开区检察院、公安分局联合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经开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贞,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丁博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

  

  揭牌仪式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是经开区检察院、公安分局贯彻落实最高检和公安部要求、共同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重要举措,为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公安机关依法及时高效开展侦查提供了有力保障,对推动全区刑事案件办理提质增效具有里程碑意义。

  揭牌仪式后,经开区检察院牵头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联席会议,共同研究两起新型、疑难审查逮捕案件。会议由经开区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贞主持,经开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丁博及经开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刑事案件业务部门负责人、案件承办人参加会议。

  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首先汇报了案件办理情况,并就自行补充侦查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就检察机关认为案件存在的问题作出补充说明。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在此基础上就法律适用进行了充分阐释,并就拟作出不批捕决定充分听取了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的意见。检警双方就两起案件的证据情况、法律适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最终就两起案件证据均未达到逮捕标准达成一致意见。随后,检察机关承办人就该案进一步侦查列明了明确可行的补查方向、补查问题,并就补查理由、补查目的和取证意义向侦查机关做了详细充分的说明。

  

  马贞副检察长和丁博副局长充分肯定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于办理新型、疑难案件发挥的重要作用。马贞强调,对于新型、疑难案件,要吃透作案手段和方法,并将认定事实落实到扎实的证据,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侦查手段,及时听取专家意见,同时要强化检警协作,及时沟通,有效配合,实现刑事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徐州经开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推动刑事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

  编辑:张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