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经开区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消防责任事故案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评为“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典型案例”。
徐州经开区检察院始终坚持精准把握法律政策,充分考虑案件办理对非公经济发展的影响,稳妥处理涉非公经济刑事案件,努力提升办案效果。2018年12月,经开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营企业家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案件的过程中,不盲目采信价格认定结论,自行调查取证,复核关键证据,通过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还原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主动联系鉴定机构,发出检察建议建议重新鉴定,促使价格认定机构以经开区检察院依法调取的证据为依据,对涉案厂房的火灾损失价格进行了重新鉴定,最终认定涉案厂房的损失低于刑法规定的入罪标准。在此基础上,经开区检察院依法对涉案民营企业家作法定不起诉处理,给当事人以公正的同时,也使得民营企业得以继续健康发展,实现了司法公正与护航非公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
徐州经开区检察院将以此次评选典型案例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能力和服务营商环境水平,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保障非公经济发展这一重要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