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检察官故事]周颖:做好逐梦路上每个角色
【人物档案】周颖,1990年生,山东蓬莱人,毕业于烟台大学,刑法学专业研究生,现任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助理。
【青春感言】在最美的年纪,以扎实的业务功底,忘我的拼搏精神,遇见最美的自己!
2016年,怀揣着对法律和正义的向往,周颖满怀激情,来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在这里,她立志用忠诚和智慧书写公平正义,用青春和热血践行检察誓言。一年半来,她奋发进取,谦虚好学,把工作当成事业,无论是在政工部门还是侦监岗位,都能积极适应新角色,迎接新挑战,实现了从一名法科学生到检察干警的完美蜕变,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赞誉。
政工部门的“小能手”
2016年考入邗江检察院后,周颖被分到政治处从事人事工作。作为一名政工新兵,她以实干的精神在极短的时间里就熟悉了各项综合业务,干部人事、党建工作、档案管理、出国管理、考评考核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游刃有余。2016年江苏省检察官入额遴选考核工作全面启动,在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为保证各项数据、材料准确无误,周颖跟其他同事一起开启了“5+2”“白加黑”的工作模式,组织报名、组织考察,形成考核意见、开展述职测评、填写审批表格等各项工作事无巨细,以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按时完成了两次入额遴选工作。2017年上半年,邗江区机关养老保险采集工作启动,邗江检察院150多名在职干警和离退休同志的详细信息要在一个月内全部录入并审批完成。这项工作对于一个新人来说,是巨大的挑战,周颖迎难而上,深入各科室摸底填表,设法联系调离人员,加班加点录入信息,并反复核对,顶着烈日在组织人事部门和检察院间来回奔波,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审批工作。
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业绩,没有耀眼夺目的光环,但凭着一颗锐意进取、埋头苦干的上进心,周颖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获得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通过她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她们科室被评为2016年度邗江检察院先进集体并被扬州市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侦监岗位的“小蜜蜂”
用法律的刚性和道德的温情捍卫权益、守护正义是周颖进院时许下的检察梦。2017年9月,周颖被调整到侦查监督科工作,初到侦监科,面对新的环境和新的机遇,为了能快速跟上检察官办案节奏,她勤奋好学,苦练内功,从阅卷、记录、写文书报告学起,不懂就问,边工作,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在最短的时间内熟练掌握了审查逮捕案件办理流程并熟练操作业务系统。半年来,她凭借着扎实的功底、创新的思维和蚂蚁啃骨头的韧劲,共协助检察官办理案件31起,无一差错,得到了部门领导和同事的认可。在协助检察官办理李某某等4人敲诈勒索案件时,面对4名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情况,周颖作为检察官助理,创新方法,将每名嫌疑人指控他人的口供进行摘抄梳理,统一制成表格,各项证据罗列清晰,为检察官最终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提供有利支撑。
在协助检察官办案的同时,周颖注重以笔为剑,惩恶扬善,用文字书写公平正义的检察华章。半年来,共撰写大小会议材料10余篇,各类综合信息和案件信息15篇,在《江苏法制报》等省级媒体发表调研宣传文章5篇。
检察家庭的“小太阳”
同事眼中的她严于律己,恪守职业信仰;热情大方,待人诚恳友善;用美好的青春传递着检察正能量。辛勤工作的同时她还充分发挥才艺特长,积极参加区里举办的各类活动,为检察文化建设增光添彩。
在代表邗江检察院参加的“喜迎十九大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中,周颖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优秀的临场应变能力帮助单位取得团体二等奖佳绩,个人获得“优秀选手”的荣誉称号;在我为“强富美高”新邗江建设做什么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征文活动中凭借扎实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分别获得二等奖和三等奖的殊荣;在邗江区“巾帼文明岗”主题演讲报告会上,周颖代表荣获江苏省巾帼文明岗的侦监科发表了以《巾帼柔情书正义,铁肩担当鉴忠诚》为题的演讲,讴歌了女检察官们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的精神,荣获优秀奖项。
“在最美的年纪,以扎实的业务功底,忘我的拼搏精神,遇见最美的自己”是周颖的青春格言。她心怀梦想,脚踏实地,埋头在卷宗里,奔走在看守所,以忘我的工作热情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做好平凡岗位中的每个角色,让青春在检徽下飞扬。
[我的检察官故事]曹克礼:军魂闪耀检徽
“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好本职工作,也是对社会的一种贡献”,在刚结束全区窗口服务行业“最美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活动中,荣获区十佳“最美窗口服务标兵”称号的曹克理同志如是说。
早上明媚的阳光洒满办公室,曹克礼倒上一杯浓茶,看着眼前工作记录上的日期,思绪不禁一下子飘到这一切开始的时候。
在那个充满“军人情结”的20世纪70年代,年仅18岁的他激情洋溢,怀揣着热腾腾的“军旅梦”,穿上戎装,开始了长达16年的军旅生涯。他为人不甘落后,积极向上,入伍后第二年,他就在军区年度兵竞赛中作为唯一一名新兵进入总决赛。在走上领导岗位后,他苦心钻研训练方法,因人施教,培养出一大批素质过硬的军人。想到16年的军旅生涯,曹克礼的脸上总是洋溢着一种自豪感。
1995年,他脱下了军装,心中充满着不舍和失落,后来他转业到赣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在反贪局、公诉科、控申科任职。面对新的工作,面对从未打过交道的法律,他没有退却,反而精神焕发、迎难而上,他拿起了法律的书本,开始了新的“战斗”。2004年8月,曹克礼被调到检察院控申科任职举报中心接待员,这一干,就是13个年头。而这,对于曹克礼来说也是一个新的挑战。
“我要上访!再不解决问题,我们只能跳楼自杀了!”信访人失控的叫喊仍在他的耳边回响。2006年1月的一个早晨,检察院门前突然聚集十几口信访人,并声称如果不能把他们的事情妥善处理他们就要从检察院的大楼跳下,以死表示抗诉。曹克礼深知必须先安抚大家的情绪,才能促进事件的解决。他给每个人倒一杯水,安排大家坐下来,而后说到:“我以一名人民检察官的身份向大家承诺,我们一定认真积极地为大家处理问题,请相信我们!”后来经过多次协商,被告人同意给每位上访人40%的退款,上访的群众都很满意这样的结果。
还有2017年5月那次,信访人张某填表登记后来到举报中心接待室,落座不久,便采取抱头蹲在地上的动作,他及时发现并采取掐人中、板腿等急救措施,防止事态发展的更严重。在接待来访者的过程中,他从不敢掉以轻心,心里时时刻刻有根弦绷着。即使是外出工作,他也是如此。
2015年6月,他到赣榆区塔山镇进行法律宣传的时候,发现一起环境污染事件,他当即采取果断措施,现场制作笔录,及时向院领导汇报该事件,并建议向区委领导汇报。此污染事件后来处罚了3名相关责任人,对近千户受损失的群众进行相关补偿,群众喜悦与感激的脸庞仿佛就在眼前。
曹克礼平复了下心绪,站起身来,拿起笤帚开始打扫接待室。十几年来他早已习惯提前1个多小时上班,为一天的工作做些准备。在控申部门工作要有一颗“强心脏”,他被不懂法律的人责难过,被脾气暴躁的人辱骂过,但始终保持微笑。墙上贴着他常说的一句话,“一声问候、一杯热茶、一张笑脸、一片真情”,用来提醒自己,也用来勉励后辈。已近耳顺之年的他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早已是各项荣誉加身,他却还像当初入伍的时候那样保持着一颗赤子之心,从戎16载,从检23载,从军装绿换到检察蓝,他越来越懂得,改变的是身份,不变的是军魂。
曹克礼走到正门口,他的检徽沐浴在阳光中熠熠生辉,“一旦胸前佩戴上检徽,便要率先垂范、公正无私、执法为民”,声犹在耳,不敢相忘。(吴园 作者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
[我的检察官故事]冯庆俊:奋斗的青春是最美的
【人物档案】冯庆俊,1984年生,安徽马鞍山人,2011年考入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为民行科检察官助理。2012年7月,经组织选派至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帮助工作。2017年4月经组织选派至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帮助工作。
【青春感言】奋斗的青春是最美的,只有不停地学习,不停地历练,才能成就完美的人生。
2011年,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后,秉承“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校训,冯庆俊正式踏上了从检之路。从进入广陵检察院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拿他自己的话来说,叫做“专注民行工作七年,热心检察事业永久”。
因为一直奋战在办案一线,冯庆俊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他头脑清晰,善于分析案件事实,快速厘清办案思路。
2016年,老宋和老顾找到广陵检察院民行科,举报赵某和许某二人虚假诉讼情况。案件交到冯庆俊手上后,他花了好几天时间阅卷,从纷繁复杂的社会事实中抽丝剥茧,拎出法律事实。原来,赵某曾将自己名下的两套房产分别卖给老宋和老顾,二人满心欢喜地交了房款,期待在扬州落户。可赵某因为借了许某的钱,就把这两套房产抵押给了许某。二人合谋,夸大了借款数额,并向法院提起了借款纠纷诉讼。通过法院调解,这两套房子“顺理成章”地到了许某名下。根据他的调查结论,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经过再审,决定撤销调解书,判决赵某将房产交付给老宋和老顾。根据这个案例,冯庆俊撰写了微电影《“飞走”的房子》剧本,并参与演出,该作品在扬州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宣传创意大赛中获视频类作品优秀奖。
2017年,唐某某因为及时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卷入了一起交通事故侵权案件,被判决承担赔偿责任。唐某某觉得冤枉,向广陵检察院民行部门求助。冯庆俊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手段,先后去车管所、公安机关、保险公司调取了黄某肇事时在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肇事车辆事故前缴纳交强险的书证,同时调取了车辆转让的书证以及情况说明,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充分阐释唐某某不承担责任的理由,被法院采纳。该案例被省、市各大媒体争相报道,当事人唐某某也送来锦旗以示感谢。
办案之余,他也认真开展分析研判工作。在检察日报、检察调研与指导、江苏法制报发表多篇调研和宣传文章,并有一篇文章获中国检察学会民行检察专业委员会第六届年会二等奖。2012年在江苏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征文活动中获三等奖。合作撰写的《关于虚假诉讼,你不得不知道的事儿》获市检察院优秀新闻奖。此外,他还参与市检察院民行讲坛,与全市民行检察干警交流《民行案件的审查中如何提高法律适用的能力及水平》,根据该讲义,冯庆俊起草了《扬州市检察机关民行案件审查法律适用指引》,获全市检察机关推广适用。他先后被评为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优秀办案人”、扬州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先进个人。
七年的时光不短不长,有喜悦,也有忧愁,有汗水,更有收获……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概括冯庆俊这七年,最贴切的应该是“奋斗”二字,参加业务竞赛、培训、参与虚假诉讼查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刑事检察工作……冯庆俊似乎一刻也没停歇。
虽然忙于工作,但冯庆俊并没有疏于生活。热爱生活的他无论工作多么繁忙,都会坚持经营着自己的兴趣爱好,打理好全家人的生活。他是广陵检察院足球队的主力成员,经常与大家相约李宁体育园踢一场酣畅淋漓的足球赛;他是读书协会的成员,经常一本好书,一杯清茶,安享宁静的午后时光,再将自己的读书所得与大家分享;他是广检奶爸团的一份子,每天总要为女儿读上一两本绘本,让女儿感受读书的快乐。
对冯庆俊来说,为事业奋斗是青春的一部分,但经营好自己的生活也是奋斗的应有之义,工作生活两不误的人生才是最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