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深挖犯罪,追回我们没发现的被盗损失,还帮助我们升级、完善管理措施,真是服务到了我们的心坎上!”7月2日,河南省西平县检察院检察官受邀到某企业开展廉洁从业警示教育时,企业负责人对该院护航企业发展的做法予以高度认可。
该企业生产中有大量废铁(即钢铁边角料)产生,由每月竞标时出价最高者收购。2023年6月9日,李某带领张某等3名货车司机到该企业拉废铁,企业叉车司机孙某在往车上装废铁时,故意不装满,张某等3人将货车开到厂区磅站过磅后,在李某的示意下又将货车开回料区,继续由孙某向车上装废铁,装满后却未再过磅。李某利用第一次过磅所开的单据向企业财务交完款,拿着出门证准备出厂区时,企业接到举报后报警。经查,三辆货车共装未过磅废铁20余吨,价值5万余元。
2023年7月7日,因李某在逃,三名货车司机均未达盗窃未遂的构罪标准,公安机关仅对孙某以涉嫌盗窃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检察官经阅卷、走访企业,特别是在讯问孙某后,认为从案发现场人员作案过程的“流畅”配合看,5人配合实施盗窃很可能不止案发当天这一起犯罪事实。
2023年7月17日,该院对孙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同时,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建议倒查李某的货车之前拉废铁出厂后的行驶轨迹、卸货地点,以及废品收购站收购吨数与交款出厂吨数差额等,确定是否存在漏罪漏捕;同时及时冻结孙某、李某的涉赃银行卡,加大对李某追逃力度。
公安机关经补充侦查最终查明:李某与孙某勾结,雇用张某等4名司机,在三个月内以装两次货过一次磅的方式,作案9次盗窃废铁138余吨,获利29万余元。今年2月18日,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将6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环节,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6名犯罪嫌疑人均认罪认罚,并退回全部赃款。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6月26日,法院经审理分别判处李某等6人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五个月,均适用缓刑。
“3个月内被盗9次,该案暴露出企业安全防范措施有漏洞。”承办检察官介绍说,该院在办案中经调查发现,李某母亲几年前曾借用他人资质承揽过该企业废料业务,因违规混装被取消竞标资格,2023年李某借用该资质参与竞标并中标;而该企业多年来一直都是由孙某一人承担开叉车装废料的工作,且“自己监督自己”。
为帮助企业完善管理,提高防范意识,4月9日,该院向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完善对竞标人资格审查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特别是多年一人制岗位的监督、健全安保巡查等制度。收到检察建议后,企业积极对照整改,目前已建立并实施了竞标人黑名单、反围猎轮岗、出售废铁时“监控+当日值班保安临场监督签字”等制度,有效提升了企业安全防范系数。
2023年以来,该院坚持打击与服务并重,共起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34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或解除不当债务1100余万元;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发出检察建议或提示函19份,在帮助企业防范风险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