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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历的司改|权威:在司改大潮中做好法治“工匠”
2017-08-25 14:19:00  来源:徐州开发区检察院

  2014年年初,以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权益,加强政法队伍素质,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核心目标的新一轮司法改革正式启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组长,司法改革统筹部署、顶层设计,被提高到了中央层面,体现了中央对本次司法改革的重视程度和坚定决心。随着相继出台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改革等多项司法改革措施落地,多项改革相互支撑,互为依托,以司法责任制为基石,初步构建出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框架。

  2016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启动员额制改革,经过遴选我有幸成为第一批入额检察官。伴随着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从前办案中传统的三级审批制度彻底成为了历史,赋予员额检察官独立的办案权力。经过半年多的亲身经历,让我对本次司改有了新的认识。

  一、职业荣誉感更强了

  这一轮的司改让每一位检察官都更加感受到职业的荣誉感。以往,检察机关职级低、待遇差、发展空间小、晋升通道狭窄、留不住人才等现象经常被诟病,很多优秀的人才纷纷通过选调、公考甚至辞职等方式离开了检察机关。本轮司法改革出台了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配套文件,打破了以往行政路线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状况,为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开辟了新的上升通道,加大了检察官职业保障力度,拓宽了发展空间,提高了工资待遇,特别是有效激励了检察机关的优秀人才重新回到一线办案岗位,真正提高了检察官的职业荣誉感。

  二、办案的效率更高了

  这一轮的司改伴随着人员分类改革而落地,从表面上看,拥有办案权限的员额检察官较改革之前变少了,但是实际上,改革之后每个员额检察官都配备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形成了一个铁三角的办案组合。三者各有分工,互相配合,发挥团队的作战优势,使得检察官可以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可以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对证据的分析、对案件性质的判断、对法律情节的分析等工作中,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也能有效的保证案件的质量。

  三、肩上的责任更重了

  本来对于像我这样的一线办案人员来说,承办的案子不再需要经过小组讨论、科务会交流、向分管领导汇报等一系列的过程,当真有种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手握“生杀大权”的“主宰”。但是随着新机制下对案件的办理,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落地,让我这个“主宰”有了自己随时可能会变成“待宰”的惶恐,逐渐怀念起有问题拿不准向领导汇报,让领导决定的轻松;怀念起和领导同事讨论案件,使真理越辩越明的惬意。这才清醒的认识的,新机制虽然赋予了员额检察官独立而巨大的权力,但是也从制度层面筑起了一道防火墙和紧箍咒,倒逼员额检察官从受案到结案的全过程都要睁大眼睛、绷紧神经,在点滴中落实了办案责任,保证了办案质量。近一年的工作总体来说压力比以前更大了,但也正因为压力,所以越发的不断学习充实自己,因为不断学习又意识到自己的不足而越发努力,这或许就是一种成长。

  编辑:张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