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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汇报
2017-01-24 14:18:00  来源:SRC-750203212

  2016年我院在开发区党工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16年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81件599人,批捕99件168人,起诉219件294人,收到并审查一审判决裁定 202件 260人。批捕了“7.15”系列网络买卖枪支、弹药案19名犯罪嫌疑人,办理了全市首例非法收购、出售象牙制品案。

  (二)注重结合办案化解社会矛盾。去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法律咨询83件120人次。实行检察长统筹调度、分管检察长协调指导、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的层级信访维稳责任机制,确保信访案件件件有人负责,事事有人答复。受理举报类3件、控告申诉类12件,受理申请国家赔偿类案件2件,均已办结。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去年6月,在吉田商务广场挂牌成立我院心理护苗基地,完善了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为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感化、挽救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搭建了平台。在全市率先出台《社区矫正工作关口前置实施办法》。共发出社区矫正关口前置调查委托书9份,均收到了司法所详细的调查材料和调查意见,实现了对社区矫正工作预判、节约司法资源,形成帮教合力的效果。

  二、坚决查办职务犯罪,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

  办理3起职务犯罪案件,即徐工建机公司原副总经理辛某某受贿案和徐州少儿体校食堂会计李某某挪用公款案。近期,辛某某和李某某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对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原副主任沈某某玩忽职守案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审查起诉中。重视科技化办案,以侦查信息管理应用平台为基础,建立了以侦查应用、科技创新、技术保障为一体的信息引导侦查机制,通过对相关大数据的综合比较和分析研判,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种职务犯罪信息,为开展系统查办案件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开展警示宣传教育21场次,开展预防调查4次,发出检察建议6份,推动相关单位、部门形成预防制度5件。重点在“非公”企业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资服务中心等6家成立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服务中心,为企业规范经营和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优化我区投资发展软环境。与天宝汽车公司、宗申公司、中能硅业等企业签署了《检企合作共建协议》,并分别在上述企业设立驻企业检察工作站。通过帮助企业制定生产经营风险防控方案,建立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库,制定党务公开实施办法等措施,使企业职工“干事、干净”廉洁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编发《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法律风险防控100条》手册,向企业无偿发放。相关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简报采用,并被张赴宁同志批示。

  三、依法加强法律监督,全力推进法治开发区建设

  (一)强化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以事立案1件,监督撤案1件4人,纠正漏捕的金某某寻衅滋事一案,被告人金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提出抗诉1件1人,提请抗诉1件3人,目前上述两个抗诉案件正在办理当中。追诉的赵传贤重大责任事故一案,开发区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均已得到回复。

  (二)强化行政执行监督。民行检察工作重点放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方面。调查发现开发区法院在部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处理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导致行政处罚决定未能得以执行,违法占用的土地长期处于被侵害状态。我院发出个案检察建议1份,类案检察建议2份,目前均得到法院回复。

  (三)“两法衔接”工作稳步推进。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作用,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不断加强联系和监督,两法衔接工作正常开展,相关机制有效运行,共录入备案案件68件。通过多种形式发现3起行政执法案件构成刑事犯罪,及时派干警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指导行政执法单位及时将案件录入两法衔接平台,并完成案件的移送流程。

  (四)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去年共对在矫人员谈话48人次,到司法所检查20次,发出纠正违法23份,检察建议22份均已得到回复。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对194名实行犯逐一核对判决、羁押情况。排查出四名罪犯无入所记录,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院;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督促法院执行财产刑60.77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2份,建议对犯罪嫌疑人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均于当日执行完毕。

  四、全面推行从严治检,打造专业化检察队伍

  (一)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定期开展集中学习,借助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及时推送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不断筑牢干警思想防线,锤炼刚强党性;通过赴周恩来纪念馆参观学习、“两学一做”学习集中教育知识测试等,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推动“两学一做”教育实践引向深入。

  (二)搭建业务技能培训平台。针对省、市院下发的各类文件、培训资料,组织定期的集中学习和不定期的自我学习,不断提升干警基础知识储备,适应不断更新的法律法规体系新要求。通过内网学习园地、金龙湖法学社平台,开展疑难案件讨论、办案心得交流、对口业务培训等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积极选派优干警参加省市条线练兵竞赛活动,两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获奖,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业务标兵”和“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业务标兵”,一名干警获全市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办案能手”、一名干警获得“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称号。选派一名干警代表开发区参加全市“两学一做”电视知识竞赛荣获三等奖。

  (三)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加强检察作风建设,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传达上级指示,安排部署工作;落实两个责任,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了院党组责任清单,细化重点工作责任标准、履责要求等内容;检察长与副检察长、副检察长与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厘清职责分工,层层传递责任;建立检察干警廉政档案制度,为每位干警建立了廉政执法档案,构建科学、规范、完善的执法监督长效机制。

  2016年我院虽取得一些成就,但仍有一些不足。如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具体思路和工作举措仍需进一步明确。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力度和效果还不够。

  2017年工作打算:

  一、维护稳定打击到位。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抓好风险防控,妥善办理热点敏感案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更加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改进和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监督和纠正司法犯法、司法不公等问题,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正确实施。

  二、职务犯罪查处到位。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更加注重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遏制贪腐犯罪。根据高检院相关规定,对职务犯罪案件举报人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人身安全。

  三、经济发展服务到位。围绕全市创新驱动等“六大战略”、构建社会建设体系等部署,突出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促进形成公平有序市场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产权保护法治化要求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保障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18条意见”,平等保护和支持各种产权,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法治化创新环境。

  四、犯罪预防宣传教育到位。结合案件办理,深入查找发案原因,到案发单位一案一分析,一案一预防。继续加大非公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开展检察官宣讲团等活动,排查企业经营风险点,完善管理制度,使企业干部职工廉洁从业观念入脑入心。

  五、纪律作风建设问责到位。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进一步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坚持不懈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落实两个责任,从严治检,对自身司法腐败“零容忍”,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编辑:张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