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文件会签仪式,暨经开区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5次会议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召开。会议签署了《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并就一起刑事案件进行讨论。
经开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沈淬,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贞,刑事检察部副主任崔毅、检察综合业务部员额检察官张晨参加会签仪式并列席会议。经开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冰和审判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
两院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实施意见》。
该文件从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主体、职责、范围、程序、机构等十个方面对该项制度进行了规范,既是对两高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又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践指导意义。
会议听取了一起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沈淬检察长和马贞副检察长分别发表了列席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