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15年12月至2017年2月间,被告人闫某某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市鼓楼区等地,先后多次利用撬门等方式盗窃沿街烟酒店、便利店内香烟及现金等财物,被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2389元。近日,经开区检察院对被告人闫某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经开区检察院对被告人闫某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2018-12-05 14:03:00 来源:徐州经开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吴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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