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18年2月24日18时许,被告人侯某某无证驾驶苏CMV383号三轮汽车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街道办事处安然村给盖某某送砖。因车辆在盖某某家附近发生故障无法正常启动,被告人侯某某指使盖某某趴在车底按住减压杆协助其采用手摇的方式启动车辆。车辆启动后向前移动碾轧盖某某的肋部,致盖某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经鉴定,被害人盖某某符合巨大外力作用胸腹部致脏器破裂大失血死亡。
近日,经开区检察院对被告人侯某某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
经查:2018年2月24日18时许,被告人侯某某无证驾驶苏CMV383号三轮汽车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街道办事处安然村给盖某某送砖。因车辆在盖某某家附近发生故障无法正常启动,被告人侯某某指使盖某某趴在车底按住减压杆协助其采用手摇的方式启动车辆。车辆启动后向前移动碾轧盖某某的肋部,致盖某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经鉴定,被害人盖某某符合巨大外力作用胸腹部致脏器破裂大失血死亡。
近日,经开区检察院对被告人侯某某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