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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援”来了!徐州经开区检察院聘任39名校园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特邀观察员 打造法治进校园升级版
2019-07-08 14:33:00  来源:徐州经开区检察院

  为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对校园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强化检校合作,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工作优势,进一步拓宽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线索来源,让中小学校长、老师成为检察机关开展校园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的“眼睛”,6月21日,徐州经开区检察院举行校园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特邀观察员聘任仪式。

  

  

  徐州市检察院、经开区教体局有关领导出席活动,39名聘任特邀观察员以及经开区检察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部分干警参加活动。

  

  

  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贞宣读了《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校园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特邀观察员实施意见》和《经开区检察院关于聘任校园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特邀观察员的决定》。

  党组书记、检察长沈淬为39名特邀观察员逐一颁发聘书。

  

  一起来看看来自中小学特邀观察员代表怎么说吧。

  

  徐州市西朱小学总务主任杨辉:能够成为首批校园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特邀观察员,我倍感荣幸,我将从学习法律法规、积极收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公益保护范围内的各类线索、常态推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和协助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等4个方面,认真履行作为一名观察员的职责,贡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徐州市大庙中学安保主任姚歌:今天我能够有幸和其他几名同志被检察院聘为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特邀观察员,深感任务光荣,在今后工作中将不辱使命,更好的行使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特邀观察员的工作,为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中学安保主任杨雷:法治进校园具有提高全民素质的深远意义,我们会为之不懈的努力,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履行特邀观察员职责,进一步促进检校合作,延伸未成年人保护触角,合力营造安全、法制、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和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聘任校园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特邀观察员,打造法治进校园升级版,他们这样说。

  

  徐州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朱耿慧讲话:经开区检察院结合检察官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借鉴先进地区做法,通过检校双向聘任,主动探索作为,特邀聘任校园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在全市率先制定施行“校园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积极打造法治进校园“升级版”,为新时代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贡献了才智力量。

  区教体局副局长宋景业:近年来,区教体局与检察院就青少年维权、普法宣传等工作开展了很多合作。此次,检察院与教体局联合开展校园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观察员工作,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公益诉讼工作的有益创新,也必将为全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希望各位观察员可以从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公益隐患排查以及扎实开展工作三方面认真履职,与检察机关共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徐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王辉:经开区检察院探索建立校园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特邀观察员制度,切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能,通过健全机制、加强培训多种举措,发挥公益诉讼观察员作用,确保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取得实效并形象地指出校园教师与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双重身份的有力结合,必将从“物理身份的转变”产生“公益维权的化学反应”。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沈淬表示,建立校园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特邀观察员制度,是经开区检察院加强校园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有益探索,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工作优势,进一步拓宽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线索来源,汇聚社会各方力量,为公益事业发展携手努力,为经开区6万在校学生成长成才打造安全、法治、和谐的良好环境,为经开区建设现代产业园区、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提供更为坚实的法治保障。

  对校园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特邀观察员提供的线索,徐州经开区检察院指定了专人统一管理,并建立案件线索台账,对案件线索来源、案件类型、被监督对象等事项逐一列明,按案件进度进行动态实时跟踪监督。在制度规范、程序设计、工作实效上下功夫,为经开区在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打造更为安全的学习环境、法治环境。

  编辑:张露露